甘肃省电力公司整顿农电营销工作
2008-05-07 15:05: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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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为夯实代管县供电企业营销基础工作,促进县供电企业营销管理规范化,公司自5月份起全面开展农电营销“四项整顿”工作,以深化2008年开展的“农电管理年”活动,提高甘肃农电事业发展水平,提升电网企业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整顿抄核收管理。第一,检查抄核收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特别是是否严格执行了抄核收三个环节分离。第二,检查代管县供电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建立了抄核收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检查抄表制度、电量电费审核及差错分析处理、电价政策的执行等情况。第四,检查用电客户电费收取和上缴环节是否符合电费管理程序规定。第五,检查财务部门设立电费专项账户情况,以及电费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是整顿供电所收支两条线管理。代管县供电企业对供电所(站)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供电所(站)收缴的电费、维管费和营业外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电费行为。供电所(站)不得设立财务,所有支出统一在县供电企业实行报账制。
三是整顿供电营业电价。检查电价政策是否执行到位。代管县供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做到“三公开”、“四到户”和“五统一”。
四是整顿供电优质服务工作。检查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监督体系是否建立,是否制定了落实“三个十条”的措施,对客户的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处理,电力监管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停电审批制度是否严肃,“三指定”问题是否杜绝,95598服务电话是否做到24小时值班等。代管县供电企业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印发的《县供电企业优质服务常态机制考核评价标准》和《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标准》,重点检查业扩报装、停电审批、供用电合同等工作流程及电力监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加强内质外形建设,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农村电力发展环境。
一是整顿抄核收管理。第一,检查抄核收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特别是是否严格执行了抄核收三个环节分离。第二,检查代管县供电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建立了抄核收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检查抄表制度、电量电费审核及差错分析处理、电价政策的执行等情况。第四,检查用电客户电费收取和上缴环节是否符合电费管理程序规定。第五,检查财务部门设立电费专项账户情况,以及电费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是整顿供电所收支两条线管理。代管县供电企业对供电所(站)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供电所(站)收缴的电费、维管费和营业外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电费行为。供电所(站)不得设立财务,所有支出统一在县供电企业实行报账制。
三是整顿供电营业电价。检查电价政策是否执行到位。代管县供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做到“三公开”、“四到户”和“五统一”。
四是整顿供电优质服务工作。检查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监督体系是否建立,是否制定了落实“三个十条”的措施,对客户的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处理,电力监管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停电审批制度是否严肃,“三指定”问题是否杜绝,95598服务电话是否做到24小时值班等。代管县供电企业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印发的《县供电企业优质服务常态机制考核评价标准》和《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标准》,重点检查业扩报装、停电审批、供用电合同等工作流程及电力监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加强内质外形建设,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农村电力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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