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力公司:“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 保持交通安全长期稳定
2007-09-12 16:5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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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9月6日,国家公安部、青海省公安厅组成的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督查组,来到海南公司检查交通安全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该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米连生同志,向督查组介绍了该公司车队管理上办法和经验,并由该公司汽车队副队长徐开静,向督查组汇报了该公司实施的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制度、规定,特别是具有公司管理特点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使督查组对青海省电力公司和海南供电公司编制的《驾驶员安全行车导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督查组表示,对海南公司连续多年的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高度赞赏,尤其是实施的《行车导则》编制的非常细腻,具有很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道路的危险点,分析得非常清楚,有明确的标识,它是驾驶员行车中的警示牌,同时,希望该公司全体员工,继续发扬在车辆管理中好的做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实质内涵,更好的按照车辆行驶的限速规定行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持交通安全的长期稳定。
海南交警支队和共和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也表示,警企共同合作,在海南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具有很好实效,为海南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树立了良好形象。
作者:徐开静
在检查过程中,该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米连生同志,向督查组介绍了该公司车队管理上办法和经验,并由该公司汽车队副队长徐开静,向督查组汇报了该公司实施的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制度、规定,特别是具有公司管理特点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使督查组对青海省电力公司和海南供电公司编制的《驾驶员安全行车导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督查组表示,对海南公司连续多年的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高度赞赏,尤其是实施的《行车导则》编制的非常细腻,具有很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道路的危险点,分析得非常清楚,有明确的标识,它是驾驶员行车中的警示牌,同时,希望该公司全体员工,继续发扬在车辆管理中好的做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实质内涵,更好的按照车辆行驶的限速规定行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持交通安全的长期稳定。
海南交警支队和共和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也表示,警企共同合作,在海南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具有很好实效,为海南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树立了良好形象。
作者:徐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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