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农户提前享受“新电力” ――江苏省首期新农村接户线改造工程全面竣工侧记
2007-04-23 16:11: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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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稿:华胜强
“这下好了,不用掏一分钱,接户线由细铝线换成了粗铜线,电表由4千瓦的换成了8千瓦的,就算家里的空调、电热水器等所有电器都用上,也不会跳闸了,孙子放暑假来住,开空调再也不用麻烦电工接临时电了!”家住常熟市兴隆镇九里新村的蔡老汉,在谈起接户线改造时,脸上充满了对供电公司的感激之情。
3月31日,省电力公司首期新农村接户线改造工程全面竣工。这项历时4个月,涉及全省63个县(市)1259个农村供电所、投资10亿多元的浩大的民心工程,使全省138万农户直接受益!
目标:到2010年,让全省农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质量的电能和同样水平的供电服务
多年来,从提高农民用电水平和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出发,省公司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96年5月,全省实现村村通电;1997年10月,实现户户通电;1998年底至2002年底,组织完成了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大大提高了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安全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在此基础上,于2003年全面实现了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每年减轻农民电费负担27亿多元。此后,省公司继续加大对农村各级电网的投入,较好地满足了全省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国家电网公司提出“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后,省公司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农村供电优质服务水平,既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新”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公司着眼未来,挖掘新的效益增长点的必然选择。在2006年推进“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动员大会上,省公司总经理费圣英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了“到2010年,让江苏农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质量的电能和同样水平的供电服务”的目标,并作出首期“投入20亿元用于农村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其中,10.4亿元专门用于农村低压电网改造,重点改造农村居民接户线及以下装置”的决策。
标准:使全省农村中低压电网能满足今后10~15年的用电需求
为全面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省公司于2006年制定了《江苏农村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及远景展望》,描绘了未来5年江苏农村电网发展的宏伟蓝图,确定了建设与改造的标准:使江苏农村中低压电网能满足今后10~15年的用电需求,让4000万江苏农民直接受益,为江苏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如何确保农村中低压电网满足今后10~15年的用电需求?省公司决定在高效推进农村电气化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快农村低压电网的改造,根据此次农网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江苏省低压电气装置技术规程》、《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制定和下发了《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低压接户线改造工作要求》、《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及其条文解释、《江苏省电力公司新农村低压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从管理、技术等各个方面规范了改造工作。
按照改造工作要求,省公司进一步明确:改造对象为农村综合变以下所有居民客户,其中,对农村配电台区已改造到位的地区、导线截面不符合要求(小于6平方毫米)的客户、电压质量低的地区、列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地区及农村居民电表为机械表或淘汰表的应优先改造;综合变以下非居民客户、因新农村建设等原因近期需拆迁、已完成接户线及以下装置改造、受电装置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标准的居民客户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结合农村中低压电网改造工程,对农村电网从低压分支线至电表箱(含低压分支线、接户线、进户线、电表、表箱等设备)进行改造,如电表需要移位,电表引出线至用户原内部线路之间的线路也应同步进行改造。农户用电容量按照不低于8 千瓦的要求配置,接户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单相供电不小于10平方毫米,三相不小于6平方毫米。改造后的居民客户实行“实名制”,在前期调查统计时应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并提请注意是否需要变更户名,在改造中发现实际户名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户名不一致时督促客户办理更名手续,手续完结后方可对其进行改造。对原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居民客户或因改造后产权分界点发生变更的居民客户应重新签订居民供用电合同。
2006年12月1日,接户线改造工程在全省全面铺开。在实施过程中,省公司坚持按照城网要求规范农网改造的设计、设备选型、工程管理,并要求各市公司建立完善的组织保证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严格执行<
“这下好了,不用掏一分钱,接户线由细铝线换成了粗铜线,电表由4千瓦的换成了8千瓦的,就算家里的空调、电热水器等所有电器都用上,也不会跳闸了,孙子放暑假来住,开空调再也不用麻烦电工接临时电了!”家住常熟市兴隆镇九里新村的蔡老汉,在谈起接户线改造时,脸上充满了对供电公司的感激之情。
3月31日,省电力公司首期新农村接户线改造工程全面竣工。这项历时4个月,涉及全省63个县(市)1259个农村供电所、投资10亿多元的浩大的民心工程,使全省138万农户直接受益!
目标:到2010年,让全省农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质量的电能和同样水平的供电服务
多年来,从提高农民用电水平和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出发,省公司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96年5月,全省实现村村通电;1997年10月,实现户户通电;1998年底至2002年底,组织完成了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大大提高了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安全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在此基础上,于2003年全面实现了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每年减轻农民电费负担27亿多元。此后,省公司继续加大对农村各级电网的投入,较好地满足了全省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国家电网公司提出“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后,省公司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农村供电优质服务水平,既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新”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公司着眼未来,挖掘新的效益增长点的必然选择。在2006年推进“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动员大会上,省公司总经理费圣英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了“到2010年,让江苏农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质量的电能和同样水平的供电服务”的目标,并作出首期“投入20亿元用于农村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其中,10.4亿元专门用于农村低压电网改造,重点改造农村居民接户线及以下装置”的决策。
标准:使全省农村中低压电网能满足今后10~15年的用电需求
为全面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省公司于2006年制定了《江苏农村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及远景展望》,描绘了未来5年江苏农村电网发展的宏伟蓝图,确定了建设与改造的标准:使江苏农村中低压电网能满足今后10~15年的用电需求,让4000万江苏农民直接受益,为江苏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如何确保农村中低压电网满足今后10~15年的用电需求?省公司决定在高效推进农村电气化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快农村低压电网的改造,根据此次农网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江苏省低压电气装置技术规程》、《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制定和下发了《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低压接户线改造工作要求》、《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及其条文解释、《江苏省电力公司新农村低压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从管理、技术等各个方面规范了改造工作。
按照改造工作要求,省公司进一步明确:改造对象为农村综合变以下所有居民客户,其中,对农村配电台区已改造到位的地区、导线截面不符合要求(小于6平方毫米)的客户、电压质量低的地区、列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地区及农村居民电表为机械表或淘汰表的应优先改造;综合变以下非居民客户、因新农村建设等原因近期需拆迁、已完成接户线及以下装置改造、受电装置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标准的居民客户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结合农村中低压电网改造工程,对农村电网从低压分支线至电表箱(含低压分支线、接户线、进户线、电表、表箱等设备)进行改造,如电表需要移位,电表引出线至用户原内部线路之间的线路也应同步进行改造。农户用电容量按照不低于8 千瓦的要求配置,接户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单相供电不小于10平方毫米,三相不小于6平方毫米。改造后的居民客户实行“实名制”,在前期调查统计时应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并提请注意是否需要变更户名,在改造中发现实际户名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户名不一致时督促客户办理更名手续,手续完结后方可对其进行改造。对原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居民客户或因改造后产权分界点发生变更的居民客户应重新签订居民供用电合同。
2006年12月1日,接户线改造工程在全省全面铺开。在实施过程中,省公司坚持按照城网要求规范农网改造的设计、设备选型、工程管理,并要求各市公司建立完善的组织保证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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