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农电8件大事
2007-03-07 17:2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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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一、“户户通电”改变农民生活方式
2O06年12月26日,重庆市忠县皇华村告别无电历史,标志着重庆市农村“户户通电"工程提前1个月告捷,同时,还标志着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又新增了l2个“户户通电"的省份,新增“户户通电"县485个。至此,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的26个省份中,有18个省份实现了农村“户户通电”。
2006年3月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户户通电”工程作为“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米抓,先后与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署了合作推进“户户通电"工程会谈纪要,累计完成投资51亿元,为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52万农户、约165万人解决了了通电问题。
“户户通电”工程是供电企业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忠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贫困地区的农电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首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试点工程通过验收
2006年12月,国家电网公司完成对首批19个新农村电气化县和144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试点工程的验收。同时,国家电网系统还有1614个新农村电气化村通过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验收。首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将掀开我国农村电力事业发展中新的一页。
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全面启动了新农村电气建设工程,制定并实施了“十一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计划”,出台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示范单位考评管理办法”,共投入近400亿元,加快新农村电网发展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提出,既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服务新农村建设、踏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生活质量已明显提高。据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十一五时期,在国家电网公司经哉内将建成100个新农村电报化县、1000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和1000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
三、农村电网建设再出新政
为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中西部农村地区用电增长的需要,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既快又好地发展,2006年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06)688号文件发出通知,提出2006年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安排及有关要求。
在资金安排方而,中西部部分地区农村电网完善工程按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有关政策执行,资本金除四川藏区、青海藏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总投资的5O%考虑外,其余均按总投资的2O%考虑,资本金由国债拨款资金安排,其余资金由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解决。
在工程管理方面,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管理执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省级电网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统一管理,银行贷款由项目法人按农网改造的有关政策实行统贫统还。
2006年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7亿元,涉及到四川、云南、新疆、青海、甘肃、贵州、湖南、江西、海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是一二期农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继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对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扶持,缩小了东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差距。同时,其他地区则根据电量增长情况,白筹资金,继续做好农村电网建设工作。
四、农电工待遇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农电工是农电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白1998年实施“两改一同价"以来,农电工队伍就逐步纳入县供电企业的正规管理渠道,在规范农村用电市场秩序、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多数农电工并未办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影响到农电工队伍的稳定。
2006年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国家电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电工管理和保证队伍稳定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了“爱心工程"、“平安工程"等活动,要求各基层单位与农电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农电工缴纳工伤、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
到20O6年底,仅国网系统县供电企业就为44.3万名农电工办理了一项以上社会保险,占国网系统农电工总数的99.1%。此举虽然增加了供电企业的支出,但是,从长远看,基本社会保险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电工的后顾之忧,稳定了队伍。
五、农电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目前,农电管理体制有三种存在形式:一是国家电网公司
2O06年12月26日,重庆市忠县皇华村告别无电历史,标志着重庆市农村“户户通电"工程提前1个月告捷,同时,还标志着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又新增了l2个“户户通电"的省份,新增“户户通电"县485个。至此,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的26个省份中,有18个省份实现了农村“户户通电”。
2006年3月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户户通电”工程作为“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米抓,先后与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署了合作推进“户户通电"工程会谈纪要,累计完成投资51亿元,为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52万农户、约165万人解决了了通电问题。
“户户通电”工程是供电企业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忠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贫困地区的农电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首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试点工程通过验收
2006年12月,国家电网公司完成对首批19个新农村电气化县和144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试点工程的验收。同时,国家电网系统还有1614个新农村电气化村通过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验收。首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将掀开我国农村电力事业发展中新的一页。
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全面启动了新农村电气建设工程,制定并实施了“十一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计划”,出台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示范单位考评管理办法”,共投入近400亿元,加快新农村电网发展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提出,既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服务新农村建设、踏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生活质量已明显提高。据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十一五时期,在国家电网公司经哉内将建成100个新农村电报化县、1000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和1000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
三、农村电网建设再出新政
为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中西部农村地区用电增长的需要,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既快又好地发展,2006年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06)688号文件发出通知,提出2006年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安排及有关要求。
在资金安排方而,中西部部分地区农村电网完善工程按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有关政策执行,资本金除四川藏区、青海藏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总投资的5O%考虑外,其余均按总投资的2O%考虑,资本金由国债拨款资金安排,其余资金由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解决。
在工程管理方面,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管理执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省级电网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统一管理,银行贷款由项目法人按农网改造的有关政策实行统贫统还。
2006年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7亿元,涉及到四川、云南、新疆、青海、甘肃、贵州、湖南、江西、海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是一二期农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继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对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扶持,缩小了东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差距。同时,其他地区则根据电量增长情况,白筹资金,继续做好农村电网建设工作。
四、农电工待遇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农电工是农电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白1998年实施“两改一同价"以来,农电工队伍就逐步纳入县供电企业的正规管理渠道,在规范农村用电市场秩序、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多数农电工并未办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影响到农电工队伍的稳定。
2006年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国家电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电工管理和保证队伍稳定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了“爱心工程"、“平安工程"等活动,要求各基层单位与农电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农电工缴纳工伤、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
到20O6年底,仅国网系统县供电企业就为44.3万名农电工办理了一项以上社会保险,占国网系统农电工总数的99.1%。此举虽然增加了供电企业的支出,但是,从长远看,基本社会保险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电工的后顾之忧,稳定了队伍。
五、农电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目前,农电管理体制有三种存在形式:一是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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