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公司设奖励基金 举报违规供电有奖
2006-09-14 10:45:43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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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后,市民举报供电违规服务,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昨日,省电力公司设立了500万元的供电服务社会监督专项奖励基金,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凡投诉举报供电企业及员工,在为客户服务中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包括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推延送电;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等)、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包括停电提前通知等)、“三公”(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十项措施”问题的,检举、揭发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有关问题的,凡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存在破坏供用电环境、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投诉举报人100元到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举报投诉单位或个人存在窃电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省电力公司查处窃电奖惩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为提高供电企业服务质量和优化供用电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100元到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市民可以拨打“95598”电力服务热线和3116666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任静芳)
据了解,凡投诉举报供电企业及员工,在为客户服务中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包括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推延送电;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等)、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包括停电提前通知等)、“三公”(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十项措施”问题的,检举、揭发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有关问题的,凡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存在破坏供用电环境、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投诉举报人100元到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举报投诉单位或个人存在窃电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省电力公司查处窃电奖惩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为提高供电企业服务质量和优化供用电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100元到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市民可以拨打“95598”电力服务热线和3116666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任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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