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多计高价电量是检查重点
2006-05-23 15:51:46 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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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电力市场价格秩序,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一次电力价格重点检查。据了解,检查工作将于近日开始,6月30日结束。据悉 甘肃省去年调整后的居民电价为每度0.49元 也就是说只要居民用电的电价高于或低于0.49元 都属于价格违法。
多计高价电量是检查重点
据了解 甘肃省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电价标准:居民生活1千伏以下平段每度0.49元;1千伏以上平段每度0.48元。非居民生活用电1千伏以下平段每度0.701元;1千伏以上平段每度0.691元,除河西五市以外其他地区农村人畜饮水为主的提灌平段每度0.095元。据了解,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电网企业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严格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行为等。
乱涨价 市民可拨12358投诉
通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要公布12358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对检查出来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除责令将多收的款项退还消费者外,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要坚决收缴并进行罚款处理,要选择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要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据了解 甘肃省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电价标准:居民生活1千伏以下平段每度0.49元;1千伏以上平段每度0.48元。非居民生活用电1千伏以下平段每度0.701元;1千伏以上平段每度0.691元,除河西五市以外其他地区农村人畜饮水为主的提灌平段每度0.095元。据了解,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电网企业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严格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行为等。
通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要公布12358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对检查出来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除责令将多收的款项退还消费者外,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要坚决收缴并进行罚款处理,要选择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要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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