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在建农村水电站安全事故频发被叫停
2013-10-10 09:06: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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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段时间以来,江西省在建农村水电站在施工过程中连续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会昌县禾坑口水电站在6月8日排架施工事故中4人死亡、3人受伤,遂川县高倚四级水电站在8月13日隧洞支护施工事故中4人死亡、1人受伤。
为此,江西省水利厅日前下发通知,暂停全省所有在建农村水电站施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称,自即日起,江西省所有在建农村水电站全部暂停施工,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并按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安监字〔2013〕35号文件要求填报有关检查表格。
通知要求,项目法人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第26号令)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按部令第九、二十三条要求编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措施方案后,在5日内组织技术专家现场核查,认为方案存在缺陷的不予备案,同意备案后,方可由监理单位重新下发复工令。其中,装机容量在5000千瓦及以上的在建农村水电站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一式三份报江西省水利厅备案,5000千瓦以下的报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备案。
为此,江西省水利厅日前下发通知,暂停全省所有在建农村水电站施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称,自即日起,江西省所有在建农村水电站全部暂停施工,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并按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安监字〔2013〕35号文件要求填报有关检查表格。
通知要求,项目法人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第26号令)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按部令第九、二十三条要求编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措施方案后,在5日内组织技术专家现场核查,认为方案存在缺陷的不予备案,同意备案后,方可由监理单位重新下发复工令。其中,装机容量在5000千瓦及以上的在建农村水电站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一式三份报江西省水利厅备案,5000千瓦以下的报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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