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供电公司获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殊荣
2008-05-07 13:2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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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云南省陆良供电有限公司新闻中心 王继聪
4月27日,云南省陆良供电有限公司被云南省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家单位联合授予“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殊荣,这是陆良供电公司继2007年获“省级文明单位”后取得的又一项荣誉。
近年来,陆良供电有限公司工会按照《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依法建立了集体合同和平等协商制度,坚持平等协商,续签合同等规范程序,保证了集体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用工备案100%。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双方的行为,保持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过程中,公司工会积极总结和借鉴已有的做法和经验,就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职工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真正发挥集体合同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互促共赢”。公司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逐步扩大范围,注重实效,完善了创建内容。公司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承担起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公司各级工会组织把对职工生病住院、丧葬探望慰问等工作做到了常态化,逐步完善了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建立起扶困救助的长效机制。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协调解决的及时办理,暂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与行政加以沟通并给予明确答复和做好解释工作。工会以大局和整体利益为重,发挥主人翁意识,突出维护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会员的合法权利。关心职工生活,为群众办实事。坚持实行职工生病走访慰问制度,坚持实行职工年度定期体检制度,组织职工不定期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认真做好职工宿舍、生活区房屋维修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的实物福利征求意见及发放工作,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适时举办妇女卫生、保健、生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成立了离退休办公室,让职工老有所乐,对离退休职工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组织离退休职工开展有益于健康的活动,让离退休职工感受工会的温暖,充分发挥“夕阳红”作用。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的取得,为陆良供电有限公司在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企业劳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月27日,云南省陆良供电有限公司被云南省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家单位联合授予“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殊荣,这是陆良供电公司继2007年获“省级文明单位”后取得的又一项荣誉。
近年来,陆良供电有限公司工会按照《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依法建立了集体合同和平等协商制度,坚持平等协商,续签合同等规范程序,保证了集体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用工备案100%。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双方的行为,保持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过程中,公司工会积极总结和借鉴已有的做法和经验,就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职工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真正发挥集体合同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互促共赢”。公司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逐步扩大范围,注重实效,完善了创建内容。公司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承担起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公司各级工会组织把对职工生病住院、丧葬探望慰问等工作做到了常态化,逐步完善了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建立起扶困救助的长效机制。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协调解决的及时办理,暂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与行政加以沟通并给予明确答复和做好解释工作。工会以大局和整体利益为重,发挥主人翁意识,突出维护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会员的合法权利。关心职工生活,为群众办实事。坚持实行职工生病走访慰问制度,坚持实行职工年度定期体检制度,组织职工不定期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认真做好职工宿舍、生活区房屋维修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的实物福利征求意见及发放工作,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适时举办妇女卫生、保健、生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成立了离退休办公室,让职工老有所乐,对离退休职工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组织离退休职工开展有益于健康的活动,让离退休职工感受工会的温暖,充分发挥“夕阳红”作用。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的取得,为陆良供电有限公司在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企业劳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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