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发生重大变化--访湖北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吴国诚
2006-12-21 16:09:42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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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许晓平
岁末年初,正值一批青年人退伍、又一批年青人入伍之时。恰逢今年是省电力公司改革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第一年。许多读者非常关心这一问题,为此,记者专门就这一话题采访了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吴国诚。
记者:一些读者打听,从今年开始,省电力公司系统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是这样吗?
吴国诚: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国发(2005)2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92号)《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等规定,省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经多次研究、反复修改,并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正式出台了《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
记者:省电力公司出台这一《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
吴国诚:当然,这个前提首先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值得肯定的是,在退伍军人中,不乏优秀的员工。但是,在省电力公司系统,一方面员工总数巨大,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低;另一方面,在许多关键的技术和管理岗位,还存在结构性缺员的情况。这次安置政策的变化,既尊重历史,又兼顾企业的发展后劲。主要是考虑到今后要为进高素质人才多留空间。同时,我们也发出了一个“信号”:将来年轻人进入系统工作的主要方向还是发奋读书,只有掌握过硬的专业本领,才能在系统里有一席之地。
记者:请你介绍这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吴国诚:总的安置原则是,省电力公司系统职工子女(或配偶)退役和省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下达的城镇退役士兵统筹安置人员的安置,均实行差额就业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过渡到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
记者:具体的时间表是如何安排的?
吴国诚:2005年冬季(今年年初)退役士兵按不超过当年接收安置总人数的90%择优安置就业,其余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2006年冬季的安置比例为不超过80%;2007年冬季的安置比例为不超过70%;2008年冬季的安置比例为不超过50%;2009年及以后的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
记者:这些分年度安置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又怎样决定录谁不录谁呢?
吴国诚:第一个问题,主要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不能搞“一刀切”,要给大家一个“缓冲期”,所以打算用4年时间,逐步减少退伍军人的安置比例,最终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第二个问题,严格采取“三公”的原则,凡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由省电力公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特殊加分,按当年的安置比例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谓特殊加分,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被大军区及以上授予个人荣誉称号或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免于考试;二是服役满十年及以上的转业士官给予特殊加分50分。
记者:从今年起,就有一部分退伍人员要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这一方面如何操作?
吴国诚: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性经济补助后,自行在社会上谋取职业。
吴国诚在接受记者专访后表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关系到企业的和谐发展。各接收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正确认识形势,理解有关文件精神,转变就业观念,顾全大局,确保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岁末年初,正值一批青年人退伍、又一批年青人入伍之时。恰逢今年是省电力公司改革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第一年。许多读者非常关心这一问题,为此,记者专门就这一话题采访了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吴国诚。
记者:一些读者打听,从今年开始,省电力公司系统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是这样吗?
吴国诚: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国发(2005)2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92号)《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等规定,省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经多次研究、反复修改,并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正式出台了《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
记者:省电力公司出台这一《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
吴国诚:当然,这个前提首先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值得肯定的是,在退伍军人中,不乏优秀的员工。但是,在省电力公司系统,一方面员工总数巨大,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低;另一方面,在许多关键的技术和管理岗位,还存在结构性缺员的情况。这次安置政策的变化,既尊重历史,又兼顾企业的发展后劲。主要是考虑到今后要为进高素质人才多留空间。同时,我们也发出了一个“信号”:将来年轻人进入系统工作的主要方向还是发奋读书,只有掌握过硬的专业本领,才能在系统里有一席之地。
记者:请你介绍这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吴国诚:总的安置原则是,省电力公司系统职工子女(或配偶)退役和省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下达的城镇退役士兵统筹安置人员的安置,均实行差额就业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过渡到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
记者:具体的时间表是如何安排的?
吴国诚:2005年冬季(今年年初)退役士兵按不超过当年接收安置总人数的90%择优安置就业,其余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2006年冬季的安置比例为不超过80%;2007年冬季的安置比例为不超过70%;2008年冬季的安置比例为不超过50%;2009年及以后的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
记者:这些分年度安置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又怎样决定录谁不录谁呢?
吴国诚:第一个问题,主要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不能搞“一刀切”,要给大家一个“缓冲期”,所以打算用4年时间,逐步减少退伍军人的安置比例,最终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第二个问题,严格采取“三公”的原则,凡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由省电力公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特殊加分,按当年的安置比例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谓特殊加分,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被大军区及以上授予个人荣誉称号或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免于考试;二是服役满十年及以上的转业士官给予特殊加分50分。
记者:从今年起,就有一部分退伍人员要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这一方面如何操作?
吴国诚: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性经济补助后,自行在社会上谋取职业。
吴国诚在接受记者专访后表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关系到企业的和谐发展。各接收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正确认识形势,理解有关文件精神,转变就业观念,顾全大局,确保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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