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供电公司十项禁令严把财务关
2006-08-22 08:48:46 来源:阜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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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安徽省阜南县供电公司大力加强对基层站、所财务管理工作,细化“阳光”理财管理办法,实施“十项禁令”,并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签订了“阳光理财承诺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促进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该公司的“十项禁令”是:所有基层单位严禁无票收款和使用公司专门收据以外的收据;严禁截留主业收入和剩余设备、材料;严禁私自购料和擅自变卖工程材料、废旧物资;严禁坐支现金和现金余额超限规定;严禁截留职工工资、奖金,挪作他用;严禁虚列成本,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严禁私立会计账本和劳务收入不入账、不公示、不及时上交;严禁私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和已收回款项不入账;严禁不按规定收费或应收不收及私收;严禁对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和向银行、其它经济组织及个人借贷资金。
“十项禁令”的实施,不仅有效避免了“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也使基层财务管理运作更规范。
该公司的“十项禁令”是:所有基层单位严禁无票收款和使用公司专门收据以外的收据;严禁截留主业收入和剩余设备、材料;严禁私自购料和擅自变卖工程材料、废旧物资;严禁坐支现金和现金余额超限规定;严禁截留职工工资、奖金,挪作他用;严禁虚列成本,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严禁私立会计账本和劳务收入不入账、不公示、不及时上交;严禁私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和已收回款项不入账;严禁不按规定收费或应收不收及私收;严禁对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和向银行、其它经济组织及个人借贷资金。
“十项禁令”的实施,不仅有效避免了“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也使基层财务管理运作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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