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造结束
2006-12-27 09:34:33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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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张玉生) 12月13日,福建省清流县供电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至此,三明市10个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造全面完成。三明市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电网改造和城乡同网同价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
1999年以来,按照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要求,三明电业局对全市10县(市)电力公司实行代管,实施了“两改一同价”工程。撤消了乡镇电管站128个,建立由县级供电公司管辖的供电所116个,精简农村电工1181人,并进行了乡(镇)供电所建章立制和收支两条线等内部管理的改革。与此同时,累计总投入达7.53亿元的农村电网一、二期改造工程在福建省率先通过验收,农村电网结构日趋合理,供电能力、供电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全市农村平均电价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73元下降到0.42元,几年来累计减轻农民电费负担2.328亿元。
按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部署,从2003年开始,三明电业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电股份制改革工作。2004年3月24日,福建公司与泰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组建泰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成立了泰宁县供电有限公司筹委会,确定了股改工作程序、工作方案,顺利完成了资产清查、产权核实、债权债务剥离、资产评估、确定股份比例等工作。同年8月6日,福建省泰宁县供电有限公司在三明市首家挂牌成立。不久,明溪、宁化、尤溪、将乐、大田、建宁、沙县等县供电公司相继挂牌成立。随后,该局采取分步骤股改的方式,陆续完成了永安市、清流县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实现了10家县供电企业全部股改的目标。
1999年以来,按照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要求,三明电业局对全市10县(市)电力公司实行代管,实施了“两改一同价”工程。撤消了乡镇电管站128个,建立由县级供电公司管辖的供电所116个,精简农村电工1181人,并进行了乡(镇)供电所建章立制和收支两条线等内部管理的改革。与此同时,累计总投入达7.53亿元的农村电网一、二期改造工程在福建省率先通过验收,农村电网结构日趋合理,供电能力、供电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全市农村平均电价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73元下降到0.42元,几年来累计减轻农民电费负担2.328亿元。
按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部署,从2003年开始,三明电业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电股份制改革工作。2004年3月24日,福建公司与泰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组建泰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成立了泰宁县供电有限公司筹委会,确定了股改工作程序、工作方案,顺利完成了资产清查、产权核实、债权债务剥离、资产评估、确定股份比例等工作。同年8月6日,福建省泰宁县供电有限公司在三明市首家挂牌成立。不久,明溪、宁化、尤溪、将乐、大田、建宁、沙县等县供电公司相继挂牌成立。随后,该局采取分步骤股改的方式,陆续完成了永安市、清流县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实现了10家县供电企业全部股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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