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供电局出台“决策、执行、监督保障”三大体系工作制度
2006-11-17 09:52:07 来源:贵州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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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为了规范全局工作机制,建立起决策民主、工作规范、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近日,贵州省盘县供电局出台了“决策、执行、监督保障”三大体系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三重一大”工作实行民主参与集体决策;日常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执行机制;建立保障监督机制。
其中“三重一大”指的是:研究制定局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大宗物资采购;内部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工资、奖金考核方案的确定,讨论中层干部的聘任和解聘;修改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大额资金的调拨和使用。
制度规定: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磋商,然后召开党政联席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党政联席会作出原则规定后,由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工会民主参与等动员员工广泛参与重要问题的决策;对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决策,除非情况紧急,否则不应急于决定,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议或向上一级组织请示决定。
制度强调,局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体系和用电检查体系的建立并使其发挥作用。书记为制度监督体系的责任人,负责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建立并保证发挥作用,同时应保持和地方执法纪检部门的工作联系;工会主席为民主监督的责任人,负责民主监督机制的建立并保证发挥作用。
同时,制度还强调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人员不得交叉任职。 (严国立)
其中“三重一大”指的是:研究制定局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大宗物资采购;内部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工资、奖金考核方案的确定,讨论中层干部的聘任和解聘;修改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大额资金的调拨和使用。
制度规定: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磋商,然后召开党政联席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党政联席会作出原则规定后,由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工会民主参与等动员员工广泛参与重要问题的决策;对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决策,除非情况紧急,否则不应急于决定,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议或向上一级组织请示决定。
制度强调,局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体系和用电检查体系的建立并使其发挥作用。书记为制度监督体系的责任人,负责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建立并保证发挥作用,同时应保持和地方执法纪检部门的工作联系;工会主席为民主监督的责任人,负责民主监督机制的建立并保证发挥作用。
同时,制度还强调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人员不得交叉任职。 (严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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