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和电力建设工作
2006-07-31 14:47: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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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日,为了加快福建省泉州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和重点电力工程建设进程,泉州市政府朱明市长主持召开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暨电力建设专题会议。市政府廖小军常务副市长、黄维礼副市长等市领导和有关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共30人参加会议。
会上,泉州局谢志坚局长汇报了上半年泉州电力建设情况和存在困难。市经委汇报了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县电力公司股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小军就股分制改革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讲大局。县级电力公司股份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是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二是要讲求实际。电力体制改革要按规范进行,不能不切实际地提要求。三是要加快电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电力建设。四是要加强协调服务。电力部门对经济发展非常支持,各部门一定要加大协调力度,支持电力建设和改革,切实推进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
黄维礼副市长就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七点要求:一是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关县(市)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改制后的供电企业必须由省电力公司控股。三是安溪县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要在8月上旬正式挂牌运营;晋江、南安、惠安等县(市)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框架协议要在8月15日前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市政府定于8月中旬统一举行框架协议签订仪式,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改制工作。四是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股改程序的要求,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执行落实。五是要建立和落实周汇报制度。六是泉州局要积极向省电力公司汇报工作,为股改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七是有关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部署供电企业股改工作,组织力量切实推进股改工作进程。
朱明市长最后强调指出:县级供电企业改制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是组织的要求,市委常委第177常委(扩大)会议已经就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形成了决议,晋江、南安、惠安等县(市)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框架协议必须在8月中旬签订完成,整体工作越快越好。相关县市要树立大局意识,领导思想要到位,改制必须由省电力公司控股。电力建设总的基调是发展,总的前提是可行规划,一定要支持电力的建设发展。
会议还决定于次日在市政府召开市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具体深化。 (庄志民 王成刚)
会上,泉州局谢志坚局长汇报了上半年泉州电力建设情况和存在困难。市经委汇报了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县电力公司股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小军就股分制改革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讲大局。县级电力公司股份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是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二是要讲求实际。电力体制改革要按规范进行,不能不切实际地提要求。三是要加快电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电力建设。四是要加强协调服务。电力部门对经济发展非常支持,各部门一定要加大协调力度,支持电力建设和改革,切实推进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
黄维礼副市长就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七点要求:一是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关县(市)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改制后的供电企业必须由省电力公司控股。三是安溪县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要在8月上旬正式挂牌运营;晋江、南安、惠安等县(市)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框架协议要在8月15日前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市政府定于8月中旬统一举行框架协议签订仪式,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改制工作。四是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股改程序的要求,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执行落实。五是要建立和落实周汇报制度。六是泉州局要积极向省电力公司汇报工作,为股改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七是有关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部署供电企业股改工作,组织力量切实推进股改工作进程。
朱明市长最后强调指出:县级供电企业改制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是组织的要求,市委常委第177常委(扩大)会议已经就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形成了决议,晋江、南安、惠安等县(市)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框架协议必须在8月中旬签订完成,整体工作越快越好。相关县市要树立大局意识,领导思想要到位,改制必须由省电力公司控股。电力建设总的基调是发展,总的前提是可行规划,一定要支持电力的建设发展。
会议还决定于次日在市政府召开市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具体深化。 (庄志民 王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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