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供电公司立项开展招投标管理效能监察
2006-07-06 08:55:29 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合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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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关于效能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围绕企业的效率、效益开展工作的要求,江西萍乡供电公司针对招投标管理工作立项开展效能监察。
此次效能监察开展的目的在于通过开展招投标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促进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廉洁,维护公司系统的利益。范围是2005年1月到2006年6月萍乡供电系统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以招投标活动前是否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机制等8项工作和招投标工作中是否有监督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等8项执法、执纪情况为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此次招投标管理效能监察采取“事后监督检查和事中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运用“查阅资料和现场依法监督”的方法开展工作,对2005年以来萍乡供电系统所有招标资料进行检查,对正要发生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整个效能监察工作自5月份起,为期6个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分为准备动员、组织实施、整改建制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此次效能监察开展的目的在于通过开展招投标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促进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廉洁,维护公司系统的利益。范围是2005年1月到2006年6月萍乡供电系统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以招投标活动前是否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机制等8项工作和招投标工作中是否有监督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等8项执法、执纪情况为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此次招投标管理效能监察采取“事后监督检查和事中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运用“查阅资料和现场依法监督”的方法开展工作,对2005年以来萍乡供电系统所有招标资料进行检查,对正要发生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整个效能监察工作自5月份起,为期6个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分为准备动员、组织实施、整改建制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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