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与“售电均价”
2006-05-24 15:45:38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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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听取县供电公司总经理的年度行风评议汇报。当主任听到总经理汇报说:“公司售电均价同比提高6.8元,提高供电效益”时,连忙打断总经理的报告问道:“你们怎么乱涨电价?”总经理连忙解释:“售电均价是指每售1000千瓦时的电,所收回的电费收入,这项管理指标反映了在1000千瓦时销售电量不同类别电价构成的加权平均电价,是通过管理的合法增收”。总经理很费了一番口舌,才打消了人大主任的疑虑。一个供电企业管理的专业术语因词不达义而产生误会,差点把该县供电公司打入行风评议的“黑名单”。
执行不同类别的电价有严格的法律界定,电价是不能加权平均的。怎么能在专业管理术语中以加权的“均价”单位来表述售电收入的增长呢?
“售电均价”是供电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带入市场经济的企业管理术语的“遗产”,它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电力企业营销管理的企业与社会的需要。
笔者认为,以“边际售电收益”替代“售电均价”,既能反映电力营销管理的收益实时变量增减状况,又能为人大主任这样的社会公众正确反映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用。
“边际”是经济学中的关键术语,常常指“新增”的意思。因此,边际售电收益是指以销售1000千瓦时电量为一个单位所带来的售电收益的新增变量,如那位总经理前述的“售电均价同比增加6.8元”,就可以表述为销售1000千瓦时电量的边际售电收益6.8元。
边际售电收益反映了电力营销管理的函数变化。管理能力投入,决定边际售电收益。而分类电价是否执行到位、国家目录电价执行的电价结构状况、不同客户的用电结构、供电线损率的管理状况等四大因素对边际售电收益有直接的函数关系。我们能从边际售电收益变量增减,及时发现电力营销管理的拐点,采取相应管理对策,优化营销管理行为。
以“边际售电收益”替代“售电均价”的供电营销管理术语表述,就再也不会发生县人大主任与总经理在供电管理术语的表达与理解上的误会和尴尬。(马宪伟)
执行不同类别的电价有严格的法律界定,电价是不能加权平均的。怎么能在专业管理术语中以加权的“均价”单位来表述售电收入的增长呢?
“售电均价”是供电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带入市场经济的企业管理术语的“遗产”,它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电力企业营销管理的企业与社会的需要。
笔者认为,以“边际售电收益”替代“售电均价”,既能反映电力营销管理的收益实时变量增减状况,又能为人大主任这样的社会公众正确反映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用。
“边际”是经济学中的关键术语,常常指“新增”的意思。因此,边际售电收益是指以销售1000千瓦时电量为一个单位所带来的售电收益的新增变量,如那位总经理前述的“售电均价同比增加6.8元”,就可以表述为销售1000千瓦时电量的边际售电收益6.8元。
边际售电收益反映了电力营销管理的函数变化。管理能力投入,决定边际售电收益。而分类电价是否执行到位、国家目录电价执行的电价结构状况、不同客户的用电结构、供电线损率的管理状况等四大因素对边际售电收益有直接的函数关系。我们能从边际售电收益变量增减,及时发现电力营销管理的拐点,采取相应管理对策,优化营销管理行为。
以“边际售电收益”替代“售电均价”的供电营销管理术语表述,就再也不会发生县人大主任与总经理在供电管理术语的表达与理解上的误会和尴尬。(马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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