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电管理----金寨县农电管理工作侧记
2006-05-18 11:27: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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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金寨县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1998年初,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农电设施陈旧、线路老化、电价奇高、安全事故多的状况,决定开展第四次农电整顿,并将这一工作列入当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件事之首。
历时一年、投资4300万元的这一"德政工程"告捷,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开拓了农村电力市场,达到了预期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是清产核资,明析债权债务。为摸清各乡镇电管站归口管理前的财务、资产及债务情况,县总站成立后,聘请县会计事务所人员对全县27个乡镇电管站1999年4月份前的固定资产、财务帐目、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1999年4月底,全县乡镇电管站共形成固定资产267.89万元,负债总额为544.65万元,未回收的陈欠电费122.1万元。
二是定编定员,择优竞岗。乡镇电管站定编定员是农电整顿中的一项内容。农网改造后,虽然低压设施换了新貌,但电管站的人员与管理仍是老样,个别村到户电价还出现反弹现象,群众意见很大。总站经过深入调查后,决定对乡镇电管站的所有人员实行"择优竞岗",本着"三个优先"原则录用职工:1998年农电整顿验收结论中确定的人员优先;1995年定编在岗人员优先;近年工作表现好、不拖欠电费、管辖台区无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人员优先。全县乡镇电管站共设岗位452个(一岗一编,一村一人)。截至1999年6月底,此项工作已全面结束。
三是签定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为规范农电管理,充分体现责、权、利关系,总站负责人就乡站的职责与范围、工作目标与要求、工资待遇与奖惩,与乡站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乡站负责人又与台区电工签订"员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电工与总站实行双方选择,按照合同管理。两年多来完全按"责任书"操作,收效良好。
四是实行农电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贯彻《安徽省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实施方案》,从2000年1月份起,对全县乡镇电管站实行统一电价、统一核算,原债权债务不变,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了各乡镇电管站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各类帐册表,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了电费回收月清月结,费用支出有计划、有定额、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五是加强计量管理。目前金寨县多数农村用户使用的DD14、DD28型计量表计属国家明令的淘汰产品,县总站计划逐步更换,并加强校验和管理。
六是规范农村电力市场。为了做好全县农村电力"三为"服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了《金寨县农村用电申请报装管理办法》,加强了全县农村电力市场管理,杜绝了非合格电工从事农村电力安装,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不合理收费现象。
七是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县总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了安全供用电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低压线路进行砍青与清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归口管理两年多来,全县未发生一例因供电管理责任而导致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八是公开电价。农电总站依据物价局的规定确定电价标准,在电视上向全县农村电力用户公开承诺,对违法收费的用户可拒付,并欢迎广大用户举报。对用户居住集中、用电负荷较大的台区进行电费"定点、定时"收取试点,体现在用电上人人平等,防止"人情电、关系电、权势电",使用户用上"放心电",交上"明白钱"。
九是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协议书。为协调供用电关系,明确乡镇电管站和用电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结合本县实际,全县乡镇电管站、供电所从2000年11月起与辖区内用户签订由总站统一监制的《金寨县农村供用电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实行依法管电和用电。
十是改革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为贯彻落实国发[1999]2号及皖政[1999]40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从2000年10月至去年5月,县农电总站对全县27个乡镇电管站陆续进行了改制,将乡镇电管站更名为供电所。(彭 刚 安徽省金寨县农电管理总站)
金寨县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1998年初,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农电设施陈旧、线路老化、电价奇高、安全事故多的状况,决定开展第四次农电整顿,并将这一工作列入当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件事之首。
历时一年、投资4300万元的这一"德政工程"告捷,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开拓了农村电力市场,达到了预期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是清产核资,明析债权债务。为摸清各乡镇电管站归口管理前的财务、资产及债务情况,县总站成立后,聘请县会计事务所人员对全县27个乡镇电管站1999年4月份前的固定资产、财务帐目、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1999年4月底,全县乡镇电管站共形成固定资产267.89万元,负债总额为544.65万元,未回收的陈欠电费122.1万元。
二是定编定员,择优竞岗。乡镇电管站定编定员是农电整顿中的一项内容。农网改造后,虽然低压设施换了新貌,但电管站的人员与管理仍是老样,个别村到户电价还出现反弹现象,群众意见很大。总站经过深入调查后,决定对乡镇电管站的所有人员实行"择优竞岗",本着"三个优先"原则录用职工:1998年农电整顿验收结论中确定的人员优先;1995年定编在岗人员优先;近年工作表现好、不拖欠电费、管辖台区无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人员优先。全县乡镇电管站共设岗位452个(一岗一编,一村一人)。截至1999年6月底,此项工作已全面结束。
三是签定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为规范农电管理,充分体现责、权、利关系,总站负责人就乡站的职责与范围、工作目标与要求、工资待遇与奖惩,与乡站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乡站负责人又与台区电工签订"员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电工与总站实行双方选择,按照合同管理。两年多来完全按"责任书"操作,收效良好。
四是实行农电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贯彻《安徽省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实施方案》,从2000年1月份起,对全县乡镇电管站实行统一电价、统一核算,原债权债务不变,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了各乡镇电管站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各类帐册表,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了电费回收月清月结,费用支出有计划、有定额、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五是加强计量管理。目前金寨县多数农村用户使用的DD14、DD28型计量表计属国家明令的淘汰产品,县总站计划逐步更换,并加强校验和管理。
六是规范农村电力市场。为了做好全县农村电力"三为"服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了《金寨县农村用电申请报装管理办法》,加强了全县农村电力市场管理,杜绝了非合格电工从事农村电力安装,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不合理收费现象。
七是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县总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了安全供用电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低压线路进行砍青与清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归口管理两年多来,全县未发生一例因供电管理责任而导致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八是公开电价。农电总站依据物价局的规定确定电价标准,在电视上向全县农村电力用户公开承诺,对违法收费的用户可拒付,并欢迎广大用户举报。对用户居住集中、用电负荷较大的台区进行电费"定点、定时"收取试点,体现在用电上人人平等,防止"人情电、关系电、权势电",使用户用上"放心电",交上"明白钱"。
九是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协议书。为协调供用电关系,明确乡镇电管站和用电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结合本县实际,全县乡镇电管站、供电所从2000年11月起与辖区内用户签订由总站统一监制的《金寨县农村供用电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实行依法管电和用电。
十是改革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为贯彻落实国发[1999]2号及皖政[1999]40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从2000年10月至去年5月,县农电总站对全县27个乡镇电管站陆续进行了改制,将乡镇电管站更名为供电所。(彭 刚 安徽省金寨县农电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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