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县电业局行风建设出新招 实行投诉风险抵押金制度
2006-04-28 13:58:11 来源:新县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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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河南新县电业局2006年实行投诉风险抵押金制度。各级人员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岗位责任,分别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局领导1500元、生产及主管部室正职1300元、副职及窗口单位班所长600元。2006年在优质服务和行业作风方面发生投诉的单位,经查证实属电业部门责任的,扣罚单位责任人风险抵押金600元,同时扣罚其主管单位负责人抵押金300元及相关责任人抵押金100至200元。当年发生重复投诉的,免去单位负责人职务。所在单位未发生客户投诉,奖励负责人600元,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陈功勋 张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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