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供电公司向内部不规范行为“亮剑”
2006-04-26 08:46:56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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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用电管理,树立公平诚信的企业形象,坚持依法经营,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并规范公司系统内部用电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临汾供电分公司对职工个人用电、家庭用电进行全面整顿,实行科学化管理,纠正不规范行为,实现抄表到户,用电正常付费。
该公司要求所属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以各种名目对内部单位及职工用电实行优惠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计收电费,并执行分公司规定的付费购电办法;认真做好系统内部用电情况调查工作,要求所属各单位认真对本单位办公用电、职工生活用电和系统内企业及其它单位用电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现场表计状况,制定规范整改方案,尽快落实;计量装置的新装和改造费用,属办公用电、多经企业用电的由各单位承担,属个人生活用电的由个人承担;系统内部职工用电电费由个人承担,办公设施用电和企业其它部门用电电费按规定列支。
同时,对系统内企业及职工用电应采用一户一表方式报装立户,如无法实现的可暂时由县(市、区) 支公司按总表计收电费,但务必在5月20日前整改完毕,实现一户一表计费;加强系统内单位和职工的用电管理,充分发挥内部稽查监管职能,彻底杜绝转供电现象,有效防止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改变计费电量和计费电价标准,如发现内部单位和人员有窃电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要求各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内部规范用电管理工作,分公司将在营销大普查互查阶段对各支公司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能按要求完成的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杨勇 赵忠利)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用电管理,树立公平诚信的企业形象,坚持依法经营,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并规范公司系统内部用电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临汾供电分公司对职工个人用电、家庭用电进行全面整顿,实行科学化管理,纠正不规范行为,实现抄表到户,用电正常付费。
该公司要求所属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以各种名目对内部单位及职工用电实行优惠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计收电费,并执行分公司规定的付费购电办法;认真做好系统内部用电情况调查工作,要求所属各单位认真对本单位办公用电、职工生活用电和系统内企业及其它单位用电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现场表计状况,制定规范整改方案,尽快落实;计量装置的新装和改造费用,属办公用电、多经企业用电的由各单位承担,属个人生活用电的由个人承担;系统内部职工用电电费由个人承担,办公设施用电和企业其它部门用电电费按规定列支。
同时,对系统内企业及职工用电应采用一户一表方式报装立户,如无法实现的可暂时由县(市、区) 支公司按总表计收电费,但务必在5月20日前整改完毕,实现一户一表计费;加强系统内单位和职工的用电管理,充分发挥内部稽查监管职能,彻底杜绝转供电现象,有效防止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改变计费电量和计费电价标准,如发现内部单位和人员有窃电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要求各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内部规范用电管理工作,分公司将在营销大普查互查阶段对各支公司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能按要求完成的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杨勇 赵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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