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西供电丰城分公司电费回收出新招:实行风险抵押
2006-03-21 08:34:05 来源:华中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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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3月10日,笔者从江西赣西供电公司丰城分公司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获悉,该分公司从2006年3月15日起,实行电费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据悉,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按照责任系数越大、本金越多、回报越高和员工自觉自愿的原则。各级人员交纳抵押金数额为:分公司领导3000元,分公司管理人员及班站长2500元,工作负责人(含安全员)2000元。分公司在岗其他正式职工1500元。办法规定:分公司领导、生经办全体人员、行政办正副主任、客户服务中心、抄表班、收费班人员须足额交纳,其他人员的抵押金可高靠一档,也可低靠或不交。
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办法规定:一、发生一次当月公司认定的欠费,扣本金的20%;二、连续两个月发生公司认定的欠费,扣本金的50%;连续三个月发生公司认定的欠费,扣本金的100%;三、当年未完成公司电费回收目标和旧欠回收目标的,本金全部扣罚;四、新增一户公司认定的10万元以上的新欠用户,扣所有电费责任抵押人本金的50%,新增两户及以上扣100%。
至2006年12月30日止,按风险责任抵押本金余额的100%奖励,并退还本金余额。 (谢应辉)
据悉,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按照责任系数越大、本金越多、回报越高和员工自觉自愿的原则。各级人员交纳抵押金数额为:分公司领导3000元,分公司管理人员及班站长2500元,工作负责人(含安全员)2000元。分公司在岗其他正式职工1500元。办法规定:分公司领导、生经办全体人员、行政办正副主任、客户服务中心、抄表班、收费班人员须足额交纳,其他人员的抵押金可高靠一档,也可低靠或不交。
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办法规定:一、发生一次当月公司认定的欠费,扣本金的20%;二、连续两个月发生公司认定的欠费,扣本金的50%;连续三个月发生公司认定的欠费,扣本金的100%;三、当年未完成公司电费回收目标和旧欠回收目标的,本金全部扣罚;四、新增一户公司认定的10万元以上的新欠用户,扣所有电费责任抵押人本金的50%,新增两户及以上扣100%。
至2006年12月30日止,按风险责任抵押本金余额的100%奖励,并退还本金余额。 (谢应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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