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供电公司重处五名违纪农电工
2006-02-25 10:29:07 来源:荆楚电力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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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金云莉
本网讯 2月22日,枝江供电公司对5名拖欠挪用电费农电工,分别作出除名、待岗三个月及待岗六个月不同程度的处分决定。
电费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挪用,否则属违法行为。根据该公司规定,基层供电所电费必须做到月结月清。但在今年元月份电费回收工作中,该公司下属某供电营业所农电工周某等5人月末未能缴清当月电费,所欠电费金额多则1万余元,少则几千元不等。后经调查核实,上述欠费绝大部分是被农电工个人挪用所至,该所负责人多次催缴无果。事发后,公司安保科、农电中心对5名农电工欠费进行了催缴督办,除周某一人未能在缴款期限内交清全部欠费,其他4人已全部足额交清。
为严肃电费回收纪律,枝江供电公司根据5名农电工挪用电费数额大小及退款态度,参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周某除名,肖某、朱某两人待岗六个月、行政记过处分,曹某、熊某两人待岗三个月、行政警告处分。
本网讯 2月22日,枝江供电公司对5名拖欠挪用电费农电工,分别作出除名、待岗三个月及待岗六个月不同程度的处分决定。
电费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挪用,否则属违法行为。根据该公司规定,基层供电所电费必须做到月结月清。但在今年元月份电费回收工作中,该公司下属某供电营业所农电工周某等5人月末未能缴清当月电费,所欠电费金额多则1万余元,少则几千元不等。后经调查核实,上述欠费绝大部分是被农电工个人挪用所至,该所负责人多次催缴无果。事发后,公司安保科、农电中心对5名农电工欠费进行了催缴督办,除周某一人未能在缴款期限内交清全部欠费,其他4人已全部足额交清。
为严肃电费回收纪律,枝江供电公司根据5名农电工挪用电费数额大小及退款态度,参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周某除名,肖某、朱某两人待岗六个月、行政记过处分,曹某、熊某两人待岗三个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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