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农电企业:如何从利益博弈中“解套”
2006-03-01 10:55:04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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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马宪伟
最近半年来,华中地区有关电力媒体连续载文,热议被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有关单位代管县级地方电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窘境。
曾经是地方电力企业发展的“阳光道”的“代管”,才走了不到5年时间,怎么会变成了“独木桥”呢?被代管电力企业之所以处于“向前走”与“走回头路”的选择之中,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行政权切割利益资源而造成的,反映了国家电网公司所代表的国家财政与维系地方财政的行政权力的利益博弈。
虽然国家电网公司名列世界企业500强,但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权面前,依然是个弱者。从公共选择理论看,国家各级行政权力部门实施行政权,并不必然以社会公众的利益为目标。政府部门利用其行政权垄断,谋求自身行政权力自我效用的最大化。尤其是县市地方政府直接强权于电力企业为其地方财政“埋单”。
有专家猜测,当初地方政府将其怀抱中的地方电力企业,拱手相让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有关单位代管,只是赢得农村电网改造国家投资的权宜之计;现在,又用行政权将被代管的地方电力企业逼上生存“绝境”,上演这出“苦肉计”,其真实用意是再把“地方电力企业”这个财“宝贝”抢回自己的怀抱。
有人指出,将被代管的地方电力企业,改革改造为由国家电网公司控股的股份制电力企业,是被代管者的发展方向。但笔者认为,这种股份制电力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如果不能实现电力股权多元化,国家电网公司尽管投入了股份或占有控股地位,但地方政府依然会利用行政权力,插手地方电力企业有关事务,地方电力企业可能依然会成为其利益博弈的棋子。
还有人说,如果国家实行了输配电电价,且又能因地、按网核算,所有被代管供电企业就没有现在的困难。但笔者认为,不论实行什么样的电价,都是国家定价,企业执行。在行政管制型电价体制与机制之下,电价既不能反映电力资源的稀缺程度,又不能说明电力供求关系,还证明不了市场竞争的需求选择。期望国家的输配电价格改革,只是对被代管电力企业“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的一种安慰而已,并不能使被代管电力企业摆脱现实困境。
笔者认为,以改善被代管地方电力企业生存环境为先决条件,以巩固现有体制机制来构筑其生存的客观基础,是被代管电力企业摆脱困境的路径选择。
以改善地方政府与电网企业的关系为依托实现双方的合作,关键仍然在地方政府。创造一个良好的被代管电力企业的行政与经济环境,让电网企业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壮大自己,才是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地方政府与电网企业的合作态度应该是:对电网企业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控其产权,但求控其税源。
而电网企业要获得政府的支持与合作,关键在于找到与政府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要以被代管地方电力企业为支撑,以促进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不以电网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以企业利益合理化与服务效用最大化为选项,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从双方利益博弈中解套,走向合作双赢。
最近半年来,华中地区有关电力媒体连续载文,热议被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有关单位代管县级地方电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窘境。
曾经是地方电力企业发展的“阳光道”的“代管”,才走了不到5年时间,怎么会变成了“独木桥”呢?被代管电力企业之所以处于“向前走”与“走回头路”的选择之中,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行政权切割利益资源而造成的,反映了国家电网公司所代表的国家财政与维系地方财政的行政权力的利益博弈。
虽然国家电网公司名列世界企业500强,但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权面前,依然是个弱者。从公共选择理论看,国家各级行政权力部门实施行政权,并不必然以社会公众的利益为目标。政府部门利用其行政权垄断,谋求自身行政权力自我效用的最大化。尤其是县市地方政府直接强权于电力企业为其地方财政“埋单”。
有专家猜测,当初地方政府将其怀抱中的地方电力企业,拱手相让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有关单位代管,只是赢得农村电网改造国家投资的权宜之计;现在,又用行政权将被代管的地方电力企业逼上生存“绝境”,上演这出“苦肉计”,其真实用意是再把“地方电力企业”这个财“宝贝”抢回自己的怀抱。
有人指出,将被代管的地方电力企业,改革改造为由国家电网公司控股的股份制电力企业,是被代管者的发展方向。但笔者认为,这种股份制电力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如果不能实现电力股权多元化,国家电网公司尽管投入了股份或占有控股地位,但地方政府依然会利用行政权力,插手地方电力企业有关事务,地方电力企业可能依然会成为其利益博弈的棋子。
还有人说,如果国家实行了输配电电价,且又能因地、按网核算,所有被代管供电企业就没有现在的困难。但笔者认为,不论实行什么样的电价,都是国家定价,企业执行。在行政管制型电价体制与机制之下,电价既不能反映电力资源的稀缺程度,又不能说明电力供求关系,还证明不了市场竞争的需求选择。期望国家的输配电价格改革,只是对被代管电力企业“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的一种安慰而已,并不能使被代管电力企业摆脱现实困境。
笔者认为,以改善被代管地方电力企业生存环境为先决条件,以巩固现有体制机制来构筑其生存的客观基础,是被代管电力企业摆脱困境的路径选择。
以改善地方政府与电网企业的关系为依托实现双方的合作,关键仍然在地方政府。创造一个良好的被代管电力企业的行政与经济环境,让电网企业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壮大自己,才是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地方政府与电网企业的合作态度应该是:对电网企业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控其产权,但求控其税源。
而电网企业要获得政府的支持与合作,关键在于找到与政府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要以被代管地方电力企业为支撑,以促进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不以电网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以企业利益合理化与服务效用最大化为选项,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从双方利益博弈中解套,走向合作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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