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质外形建设中不断进步
2005-10-23 22:13: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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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农电工作会议上的交流
着力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农电管理机制 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我们要求各市供电公司都成立农电工作部,直接管理所在区域的县级供电企业。同时按照公司制企业机构设置原则和各县供电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制定了《县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四部两室”职责范围》。全省县级供电公司统一按“四部两室”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用电营销部、监察室、思想政治工作部)。在一、二期农网改造基本结束后,2003年又增设了安保部,以强化农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分级管理机制。
将农电管理纳入市公司的三项责任制的考核中,明确了市公司对县公司的管理责任。同时,对市公司农电工作进行目标管理,明确目标管理课题,建立目标管理卡,制定管理评价标准和评价细则。各市公司根据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对县公司管理责任的考核办法,承担起对县公司的管理职责;县公司建立对农村供电所的管理目标和评价机制,对农村供电所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农村供电所实施“四到户”管理。全省实施了《安徽省农村供电“四到户”服务责任制考核办法》。
坚持分类指导机制。
我们根据客观条件和管理基础的差异,对县公司实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省公司重点指导国一流企业、省一流企业以及文明单位的创建评比工作,市公司重点对县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进行针对性指导,着力改变县公司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方面,我们紧扣规范化核心,向上创建示范供电所,向下涵盖“小电量”供电所。我们在已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的供电所中,选择经营条件好、电量大、管理水平高的供电所开展创建示范供电所活动,带动全省供电所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同时针对偏远山区、年供电量不足120万千瓦时的供电所,简化考核内容、要求和档案资料,侧重于基础管理。按《小电量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其中规范化管理标准是主线,示范供电所标准属于提高层面,小电量考核则是属于涵盖层面,是考核标准的简化,但其核心仍是规范化管理标准。
实施动态考核机制。
一是将基础管理、一流县供电企业创建和供电所规范化建设列入目标管理对市公司考核;二是省、市公司监察、农电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基层,进行明察暗访;三是制定了动态考核和奖惩的办法;四是开展全省性的检查考评,严格把好验收关。在县公司自查、市公司验收的基础上,省公司抽查县公司、供电所。凡是发现管理滑坡、达不到要求,以及在群众投诉发现“四到户”管理不到位的,我们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并摘牌。
实施“三步走”战略,着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我省农电管理基础薄弱、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提升农电管理水平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县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达标;第二步,创建省一流县公司;第三步,创建国一流县公司。力求一步一个台阶,稳步推进县公司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迈进。
确定样板,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确定全椒县公司为基础管理样板县,肥西、绩溪、灵壁为皖中、皖南、皖北三片试点单位,省公司集中精力加以指导。在全椒召开了现场观摩会,组织对试点单位进行了验收,制作并发放了样板县创建工作的各项资料光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进而在全省全面推开。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确定确立典型,奖励先进、促进后进的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对县公司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在全省评选出创建先进单位,省公司予以表彰,对管理水平差、问题多的单位限期改正。 完善考核制度,延伸三项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我们比照对市供电公司开展三项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县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制定了《安徽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企业三项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委托市供电公司对各县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责任制考核,与县公司签订三项责任书。完善县公司考核激励机制,县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结果与自身工资增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奖励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县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和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市公司对县公司的领导人员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对完成责任制目标情况好,并且业绩突出的领导班子,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完不成责任制目标和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完不成责任制目标的班子,对相关人员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省公司还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一流企业奖惩制度来完善考核制度,做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 突出重点,巩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从完善农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入手,利用农网改造机遇,在2002年、2004年分别提出开展“三消灭”工作(2002年“消灭两线一地制线路、消灭私人转供电变压器、消灭对地距离不够的台区”,2004年“消灭危及人身安全的三类线路、消灭没有安全
着力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农电管理机制 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我们要求各市供电公司都成立农电工作部,直接管理所在区域的县级供电企业。同时按照公司制企业机构设置原则和各县供电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制定了《县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四部两室”职责范围》。全省县级供电公司统一按“四部两室”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用电营销部、监察室、思想政治工作部)。在一、二期农网改造基本结束后,2003年又增设了安保部,以强化农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分级管理机制。
将农电管理纳入市公司的三项责任制的考核中,明确了市公司对县公司的管理责任。同时,对市公司农电工作进行目标管理,明确目标管理课题,建立目标管理卡,制定管理评价标准和评价细则。各市公司根据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对县公司管理责任的考核办法,承担起对县公司的管理职责;县公司建立对农村供电所的管理目标和评价机制,对农村供电所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农村供电所实施“四到户”管理。全省实施了《安徽省农村供电“四到户”服务责任制考核办法》。
坚持分类指导机制。
我们根据客观条件和管理基础的差异,对县公司实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省公司重点指导国一流企业、省一流企业以及文明单位的创建评比工作,市公司重点对县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进行针对性指导,着力改变县公司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方面,我们紧扣规范化核心,向上创建示范供电所,向下涵盖“小电量”供电所。我们在已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的供电所中,选择经营条件好、电量大、管理水平高的供电所开展创建示范供电所活动,带动全省供电所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同时针对偏远山区、年供电量不足120万千瓦时的供电所,简化考核内容、要求和档案资料,侧重于基础管理。按《小电量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其中规范化管理标准是主线,示范供电所标准属于提高层面,小电量考核则是属于涵盖层面,是考核标准的简化,但其核心仍是规范化管理标准。
实施动态考核机制。
一是将基础管理、一流县供电企业创建和供电所规范化建设列入目标管理对市公司考核;二是省、市公司监察、农电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基层,进行明察暗访;三是制定了动态考核和奖惩的办法;四是开展全省性的检查考评,严格把好验收关。在县公司自查、市公司验收的基础上,省公司抽查县公司、供电所。凡是发现管理滑坡、达不到要求,以及在群众投诉发现“四到户”管理不到位的,我们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并摘牌。
实施“三步走”战略,着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我省农电管理基础薄弱、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提升农电管理水平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县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达标;第二步,创建省一流县公司;第三步,创建国一流县公司。力求一步一个台阶,稳步推进县公司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迈进。
确定样板,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确定全椒县公司为基础管理样板县,肥西、绩溪、灵壁为皖中、皖南、皖北三片试点单位,省公司集中精力加以指导。在全椒召开了现场观摩会,组织对试点单位进行了验收,制作并发放了样板县创建工作的各项资料光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进而在全省全面推开。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确定确立典型,奖励先进、促进后进的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对县公司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在全省评选出创建先进单位,省公司予以表彰,对管理水平差、问题多的单位限期改正。 完善考核制度,延伸三项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我们比照对市供电公司开展三项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县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制定了《安徽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企业三项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委托市供电公司对各县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责任制考核,与县公司签订三项责任书。完善县公司考核激励机制,县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结果与自身工资增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奖励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县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和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市公司对县公司的领导人员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对完成责任制目标情况好,并且业绩突出的领导班子,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完不成责任制目标和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完不成责任制目标的班子,对相关人员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省公司还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一流企业奖惩制度来完善考核制度,做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 突出重点,巩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从完善农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入手,利用农网改造机遇,在2002年、2004年分别提出开展“三消灭”工作(2002年“消灭两线一地制线路、消灭私人转供电变压器、消灭对地距离不够的台区”,2004年“消灭危及人身安全的三类线路、消灭没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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