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用工能走多远
2005-10-23 22:15: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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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浙江宁波电业局 邱国福)
社会代理用工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用工的一种先进管理方法,已被我国沿海民营企业逐步采用。浙江宁波电业局自2003年起为补充生产运行岗位用工不足,开始尝试聘用社会代理工。无论这一改革成功与否,都将为电力用工体制改革的决策与实践提供依据。
浙江宁波市作为我国沿海最早开放的计划单列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宁波电网也随着经济发展对用电需求的增加而成倍扩大。截至2004年底,宁波电网已拥有110干伏及以上公用变电所100座,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3200多公里。
然而,受电力系统“减员增效”政策的限制,电力企业除每年补充几十名大学生外,停止招收普通生产运行工已有十年之久。尽管近年来电网推广应用了大量高科技设备,110千伏变电所全部进行了无人值守的改造,但是随着企业离退休自然减员和电网的不断扩大,运行生产岗位人手紧缺,已严重影响到了电网运行的安全。
对此,宁波电业局自2003年起尝试聘用社会代理工,至今已向社会劳动代理部门聘用变电运行工、线路工、变电检修工231人。这些代理工经专业和上岗前培训,现在变电运行工绝大多数已走上了运行岗位,其他工种人员正在陆续走上各自岗位。
然而,由于电力行业生产的特殊性和现行电力系统管理体制的局限,国有电力企业社会代理用工这一新生事物有其成功之处,但也面临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
社会代理工走进企业
企业经营管理中,劳动用工管理是其他管理的基础。现代企业用工提倡人才的合理流动,社会用工代理正是适应了这一发展趋势,而逐步被浙江民营企业所采用。用工社会代理不但减轻了企业的用工管理压力和负担,同时也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提供了社会保险平台。
宁波电业局认为,今后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也将走这条路,因此他们在2003年5月首次向社会劳动代理部门择优聘用了9名变电运行工。在接受浙西电力技校半年专业培训和电业局培训中心为期3个月上岗前培训后,这些代理工分别到各变电所担任了变电运行值班员。首次聘用社会代理工总体上说是成功的,除1名因试用考试不合格被辞退外,其余代理工如今都工作在变电运行岗位上。该局在试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两年来又相继向社会劳动代理部门聘用了222人,用工范围也从变电值班员扩展到变电检修、送电线路工和配电运行工。这些社会代理工的加入,无疑为宁波电网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电网基本建设增添了一支生力军。
用工代理与现行体制的冲突
国有电力体制长期受制于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职工就职定终生好像是一种惯常,而社会用工代理是我国近年来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自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是一种正常现象,有利于社会代理用工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完善。
宁波电业局相继聘用的231名社会代理工大多安心于录用岗位,但也有个别代理工另谋高就。以这两年相继聘用的49名变电运行代理工为例,除1名因试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被辞退外,另有4名代理工不辞而别,其离开的原因与现行用工管理体制有关。
首先,宁波电业局聘用社会代理工的待遇是依照该市地方企业用工待遇而定的,在目前供电行业收入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代理工收入偏低,心理上出现不平衡,无法实现同工同酬是导致他们离开的主要原因;其次,由于代理工归属社会劳动代理部门管理,他们的党团工会等政治待遇未转入用工单位,因此在用工单位里有二等公民的感觉,这也是导致个别代理工离开的原因之一;其三,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现行电网安全管理规定只有正式职工才有资格担任工作负责人、值长等职,因此代理工对个人的业绩进步感到前途渺茫。正如一位代理工所说:“来应聘时就知道代理工与正式职工存在差异,但没想到差距如此之大,任凭自己再如何努力,在各方面都不可能有前途。这样下去,我或许也会主动离开。”
代理工转行问题突出
宁波变电运行工区丁主任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尽管用工单位与代理工在聘用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现行条件下我们无法有效制约他们的去留。虽然劳动用工合理流动从大道理上讲是正常的,但对我们用工单位来说,却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在已不辞而别的4名代理运行工中,1人参加了公务员考试,1人被别的高薪企业挖走,2人另寻其他工作。丁主任说:“人往高处走无可厚非。但电业局出钱为他们培训9个月,刚刚熟悉变电运行岗位,他们竞不辞而别,我们连安排顶岗人员也来不及。”
为留住代理工,该变电运行工区动了不少脑筋,除无法改变体制外,他们从开始就对代理工一视同仁,组织他们参加工区举行的各种业余活动,鼓励有志代理<
社会代理用工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用工的一种先进管理方法,已被我国沿海民营企业逐步采用。浙江宁波电业局自2003年起为补充生产运行岗位用工不足,开始尝试聘用社会代理工。无论这一改革成功与否,都将为电力用工体制改革的决策与实践提供依据。
浙江宁波市作为我国沿海最早开放的计划单列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宁波电网也随着经济发展对用电需求的增加而成倍扩大。截至2004年底,宁波电网已拥有110干伏及以上公用变电所100座,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3200多公里。
然而,受电力系统“减员增效”政策的限制,电力企业除每年补充几十名大学生外,停止招收普通生产运行工已有十年之久。尽管近年来电网推广应用了大量高科技设备,110千伏变电所全部进行了无人值守的改造,但是随着企业离退休自然减员和电网的不断扩大,运行生产岗位人手紧缺,已严重影响到了电网运行的安全。
对此,宁波电业局自2003年起尝试聘用社会代理工,至今已向社会劳动代理部门聘用变电运行工、线路工、变电检修工231人。这些代理工经专业和上岗前培训,现在变电运行工绝大多数已走上了运行岗位,其他工种人员正在陆续走上各自岗位。
然而,由于电力行业生产的特殊性和现行电力系统管理体制的局限,国有电力企业社会代理用工这一新生事物有其成功之处,但也面临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
社会代理工走进企业
企业经营管理中,劳动用工管理是其他管理的基础。现代企业用工提倡人才的合理流动,社会用工代理正是适应了这一发展趋势,而逐步被浙江民营企业所采用。用工社会代理不但减轻了企业的用工管理压力和负担,同时也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提供了社会保险平台。
宁波电业局认为,今后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也将走这条路,因此他们在2003年5月首次向社会劳动代理部门择优聘用了9名变电运行工。在接受浙西电力技校半年专业培训和电业局培训中心为期3个月上岗前培训后,这些代理工分别到各变电所担任了变电运行值班员。首次聘用社会代理工总体上说是成功的,除1名因试用考试不合格被辞退外,其余代理工如今都工作在变电运行岗位上。该局在试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两年来又相继向社会劳动代理部门聘用了222人,用工范围也从变电值班员扩展到变电检修、送电线路工和配电运行工。这些社会代理工的加入,无疑为宁波电网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电网基本建设增添了一支生力军。
用工代理与现行体制的冲突
国有电力体制长期受制于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职工就职定终生好像是一种惯常,而社会用工代理是我国近年来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自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是一种正常现象,有利于社会代理用工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完善。
宁波电业局相继聘用的231名社会代理工大多安心于录用岗位,但也有个别代理工另谋高就。以这两年相继聘用的49名变电运行代理工为例,除1名因试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被辞退外,另有4名代理工不辞而别,其离开的原因与现行用工管理体制有关。
首先,宁波电业局聘用社会代理工的待遇是依照该市地方企业用工待遇而定的,在目前供电行业收入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代理工收入偏低,心理上出现不平衡,无法实现同工同酬是导致他们离开的主要原因;其次,由于代理工归属社会劳动代理部门管理,他们的党团工会等政治待遇未转入用工单位,因此在用工单位里有二等公民的感觉,这也是导致个别代理工离开的原因之一;其三,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现行电网安全管理规定只有正式职工才有资格担任工作负责人、值长等职,因此代理工对个人的业绩进步感到前途渺茫。正如一位代理工所说:“来应聘时就知道代理工与正式职工存在差异,但没想到差距如此之大,任凭自己再如何努力,在各方面都不可能有前途。这样下去,我或许也会主动离开。”
代理工转行问题突出
宁波变电运行工区丁主任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尽管用工单位与代理工在聘用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现行条件下我们无法有效制约他们的去留。虽然劳动用工合理流动从大道理上讲是正常的,但对我们用工单位来说,却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在已不辞而别的4名代理运行工中,1人参加了公务员考试,1人被别的高薪企业挖走,2人另寻其他工作。丁主任说:“人往高处走无可厚非。但电业局出钱为他们培训9个月,刚刚熟悉变电运行岗位,他们竞不辞而别,我们连安排顶岗人员也来不及。”
为留住代理工,该变电运行工区动了不少脑筋,除无法改变体制外,他们从开始就对代理工一视同仁,组织他们参加工区举行的各种业余活动,鼓励有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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