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供电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09-10 16:55: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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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9月8日,新建供电公司财务科付方芳带着家人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外出休假的旅程,至此该公司已调整工作计划,为每位员工排定休假日程表,一举改变了长期以来员工“有假无休”的状况。
该公司为切实维护职工休假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并在通过征求员工意见的前提下,制订并出台了《新建县供电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标准是: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可享受公休假7天;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年的可享受公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10年的、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公休假14天;参加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可享受公休假17天;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者),不论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享受年休假17天的待遇。同时,该管理办法还规定,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未休假时同等工资待遇。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假,对这种员工单位将按照员工日工资的200%支付报酬。
此次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推行,既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又充分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心,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联通:江西新建县供电公司朱春艳 邮编:330100
9月8日,新建供电公司财务科付方芳带着家人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外出休假的旅程,至此该公司已调整工作计划,为每位员工排定休假日程表,一举改变了长期以来员工“有假无休”的状况。
该公司为切实维护职工休假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并在通过征求员工意见的前提下,制订并出台了《新建县供电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标准是: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可享受公休假7天;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年的可享受公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10年的、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公休假14天;参加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可享受公休假17天;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者),不论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享受年休假17天的待遇。同时,该管理办法还规定,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未休假时同等工资待遇。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假,对这种员工单位将按照员工日工资的200%支付报酬。
此次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推行,既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又充分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心,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联通:江西新建县供电公司朱春艳 邮编:3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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