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供电公司将法制引入安全工作
2008-08-21 11:16: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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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在新建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上,重点强调了“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要素,即企业提供安全环境是法律赋予每个职工的权利,广大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安全工作是法律规定每个人的应尽的义务.
安全工作既是职工的权利又是义务的法律关系,该公司在职工中强化安全是供电企业第一要务的理念,提出务必落实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措施,务必在职工中营造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意识氛围。同时,该公司向全体员工明确:依法维护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到岗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安全思想和技术的教育要深入到位,现场工作过程中相互关心安全,要提醒到位。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冯萍)
江西省新建供电公司
安全工作既是职工的权利又是义务的法律关系,该公司在职工中强化安全是供电企业第一要务的理念,提出务必落实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措施,务必在职工中营造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意识氛围。同时,该公司向全体员工明确:依法维护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到岗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安全思想和技术的教育要深入到位,现场工作过程中相互关心安全,要提醒到位。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冯萍)
江西省新建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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