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六月起城乡用电同价
2007-05-29 17:25:14 来源:山东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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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济宁讯 (李军 代艳峰 林涛) 5月18日,山东省物价局正式批复济宁市《关于实施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的请示》,同意济宁市自6月1日起实行城乡用电分类同价。该政策出台后,济宁市将有595万农民受益,年减少农民电费支出8107万元,平均每人每年减少电费支出13.6元。济宁市继淄博、枣庄、济南之后,成为我省第4个实现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
城乡用电同价后,济宁市各分类电价在原城市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071元,在原农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降0.2178元,其他有关问题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同价工作顺利实施,济宁供电公司成立专门攻关小组,积极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报请市委、市政府将此纳入“济宁市为农民群众解决好的15件实际问题”,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供电公司、物价局、经贸委、发改委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济宁市城乡用电同价领导小组。该公司还协同市物价局成立同价测算工作小组,深入用电村、电工组等广泛调查了解,逐村核实测算数据,研究制定了同价测算报告、同价方案和实施计划。积极开展同价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制定了同价营业操作方案和宣传方案,为同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城乡用电同价后,济宁市各分类电价在原城市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071元,在原农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降0.2178元,其他有关问题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同价工作顺利实施,济宁供电公司成立专门攻关小组,积极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报请市委、市政府将此纳入“济宁市为农民群众解决好的15件实际问题”,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供电公司、物价局、经贸委、发改委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济宁市城乡用电同价领导小组。该公司还协同市物价局成立同价测算工作小组,深入用电村、电工组等广泛调查了解,逐村核实测算数据,研究制定了同价测算报告、同价方案和实施计划。积极开展同价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制定了同价营业操作方案和宣传方案,为同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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