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供电局七条措施确保施工队不损农坑农
2007-05-17 13:3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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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为了明确2007 年度农网节余工程中施工单位雇用农民工和就地食宿等问题,同时通过政府的协调和监督,确保按期、顺利完成盘县一、二期农网节余工程建设任务,不发生损农坑农事件,贵州省盘县供电局出台七条措施保证农民工利益。
其措施内容为:一、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时,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工价和安全责任等内容。二、农民工工作范围:抬杆、打坑,协助施工单位立杆、架线、吊变压器等。三、施工单位在工作前必须对农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工作危险点分析,采取完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农民工在工作中服从施工单位统一安排,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农民工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四、一户一表费用(180元/户)统一由乡镇供电所(站)收取,严禁施工单位收取村民一户一表费用,施工单位擅自收取村民一户一表费用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工程施工中占用土地、破坏青苗、线路通道等,由乡镇政府协调解决,不列入补偿范围。六、施工人员在施工当地应据实支付食宿费,食宿费用应作好书面登记。七、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村委、乡镇出具无任何拖欠费用的证明交盘县供电局计发科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该局还要求各乡(镇)各级人民政府按以上通知内容进行监督,积极配合协调工程施工中相关问题。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事件应及时与盘县供电局联系,以便及时整改和查处。(严国立)
其措施内容为:一、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时,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工价和安全责任等内容。二、农民工工作范围:抬杆、打坑,协助施工单位立杆、架线、吊变压器等。三、施工单位在工作前必须对农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工作危险点分析,采取完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农民工在工作中服从施工单位统一安排,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农民工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四、一户一表费用(180元/户)统一由乡镇供电所(站)收取,严禁施工单位收取村民一户一表费用,施工单位擅自收取村民一户一表费用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工程施工中占用土地、破坏青苗、线路通道等,由乡镇政府协调解决,不列入补偿范围。六、施工人员在施工当地应据实支付食宿费,食宿费用应作好书面登记。七、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村委、乡镇出具无任何拖欠费用的证明交盘县供电局计发科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该局还要求各乡(镇)各级人民政府按以上通知内容进行监督,积极配合协调工程施工中相关问题。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事件应及时与盘县供电局联系,以便及时整改和查处。(严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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