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将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
2007-05-11 10:51:59 来源:吕梁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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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我市在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钢铁、水泥等6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同时,将黄磷、锌冶炼等2个行业也纳入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范围。这8个行业中,小规模、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或生产设备执行淘汰类或限制类电价。从2007年1月1日起淘汰类每千瓦时提高到0.15元,限制类每千瓦时提高到0.04元;从2008年1月1日起淘汰类每千瓦时提高到0.20元,限制类每千瓦时提高到0.05元。差别电价政策实施三年来,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提升及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发挥了积极作用。实施差别电价,将产业政策和价格杠杆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正确引导投资,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扩张,促进建立节约能源和降低能耗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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