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
2007-04-02 16:29:30 来源: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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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商报记者 韶静 报道
为确保今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安全运行,昨日,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据悉,与之配套的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据介绍,进入2007年以来,仅1至3月份南京市就发生各类过失性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发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8起。《意见》规定,电力企业发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或在临近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进行违反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定的施工作业或进行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发送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供电。
为确保今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安全运行,昨日,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据悉,与之配套的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据介绍,进入2007年以来,仅1至3月份南京市就发生各类过失性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发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8起。《意见》规定,电力企业发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或在临近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进行违反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定的施工作业或进行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发送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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