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公益电费全部由政府买单
2006-12-30 16:44:08 来源:江西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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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2月21日,江西省永修县供电公司全年电费清缴日主控微机屏幕显示,永修县县城及各乡镇的公路、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照明和景观照明、广播、电视和喷泉景观等设施用电发生的当年电费1340921.74元,已全部由县、乡政府缴纳清盘。
永修县以往每年近百万元巨额公益电费全是由供电企业承担,供电企业不堪重负。1999年实行电力体制改革,永修县供电公司由省电力公司控股,随后,县公司就不厌其烦地多方面做工作,县政府才勉强采取包干方式承担了40万元部分电费。对此,县公司领导仍锲而不舍,继续向县政府领导反复陈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04年,县政府毅然作出决定:一是将路灯管理职责从供电公司划出,成立县路灯管理所,并从县供电公司调出两位维护员工;二是今后各公共照明和公益设施设备用电,概实行装表计量,照国家类别电价计费并按月缴纳,电费从县财政支付。县政府率先垂范后,各乡镇政府纷纷依照执行。3年来,县、乡政府均对公益电费做到装表计量,照价计费,按月缴纳。据统计,3年来,县、乡财政共支付各类电费3271847.24元。
永修县以往每年近百万元巨额公益电费全是由供电企业承担,供电企业不堪重负。1999年实行电力体制改革,永修县供电公司由省电力公司控股,随后,县公司就不厌其烦地多方面做工作,县政府才勉强采取包干方式承担了40万元部分电费。对此,县公司领导仍锲而不舍,继续向县政府领导反复陈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04年,县政府毅然作出决定:一是将路灯管理职责从供电公司划出,成立县路灯管理所,并从县供电公司调出两位维护员工;二是今后各公共照明和公益设施设备用电,概实行装表计量,照国家类别电价计费并按月缴纳,电费从县财政支付。县政府率先垂范后,各乡镇政府纷纷依照执行。3年来,县、乡政府均对公益电费做到装表计量,照价计费,按月缴纳。据统计,3年来,县、乡财政共支付各类电费3271847.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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