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联营公司成为“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示范单位”
2006-12-21 08:57:02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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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蒋泽庭 林光华) 12月13日,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新农村电气化县示范单位”考评组,对福建省石狮电力联营公司在提高农村电气化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用电消费、保证农村供电质量、大力发展农电事业和注重优质服务、依法履行供电责任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最后确认该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达到了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要求,成为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示范单位”。
石狮市电力联营公司是全国首家由电力行业与地方政府联合投资的县级供电企业,是国家电网公司拟定的全国首批11个“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示范单位”之一。自今年8月以来,石狮电力联营公司按照“总体布局、示范先行、循序渐进”的创建原则和“重在电网设备,突出规范管理,塑好企业形象”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镇、村建设,在用电水平、电能质量及降损节能、电网设施与管理、用电管理和供电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截至11月底,全市6个镇40个村通过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的考评验收。
石狮市电力联营公司是全国首家由电力行业与地方政府联合投资的县级供电企业,是国家电网公司拟定的全国首批11个“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示范单位”之一。自今年8月以来,石狮电力联营公司按照“总体布局、示范先行、循序渐进”的创建原则和“重在电网设备,突出规范管理,塑好企业形象”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镇、村建设,在用电水平、电能质量及降损节能、电网设施与管理、用电管理和供电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截至11月底,全市6个镇40个村通过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的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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