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供电局对小型基建进行规范管理
2006-08-17 14:01:08 来源:贵州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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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为规范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根据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贵州省安顺供电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安顺供电局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于8月1日印发执行。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安顺供电局及所属各县电力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包括自建住宅、文化、教育、培训、科研性建筑物以及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营业用房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管理。要求小型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必须纳入该局及所属各县电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中。
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各部门、县公司根据需要报送下一年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在统一的时间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还应提供小型基本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包括项目建设目的和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以及消防要求等方面;未经批准的经政府产权管理部门测量的建筑面积和经审计部门审计财务决算超过概算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确定此项工作分别由计发部、工程部、财资部、监审部等职能部门按职分工对小型基本建设进行年度计划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与监督,尤其是在项目建设中期的内控制度、工程预算、结算、采购和工程成本审计必须严格。 (谢 筑 普 通)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安顺供电局及所属各县电力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包括自建住宅、文化、教育、培训、科研性建筑物以及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营业用房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管理。要求小型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必须纳入该局及所属各县电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中。
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各部门、县公司根据需要报送下一年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在统一的时间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还应提供小型基本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包括项目建设目的和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以及消防要求等方面;未经批准的经政府产权管理部门测量的建筑面积和经审计部门审计财务决算超过概算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确定此项工作分别由计发部、工程部、财资部、监审部等职能部门按职分工对小型基本建设进行年度计划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与监督,尤其是在项目建设中期的内控制度、工程预算、结算、采购和工程成本审计必须严格。 (谢 筑 普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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