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供电确保电价调整“两到位”
2006-08-15 10:32:50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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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日,广东电网江门新会供电局按新电价调整方案印制的电费收费单陆续发放客户,标志着该局电价调整各项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广东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全省从8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新的电价标准。调整后,新会范围内大工业、普通工业、非工业、商业用户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2分。这次电价调整,适逢迎峰度夏关键时刻,面对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高温以及台风等恶劣天气考验电网安全运行等复杂形势,新会供电局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将电价调整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了执行、服务“两到位”。他们一是沟通大客户早,让客户对电价调整“心中有数”。省物价局文件还在逐级转发运转中,该局用电营销部门就通过省物价部门互联网+站等渠道及时获取相关文件信息,并通过“95598”服务热线主动和主要用电大客户沟通联系,提前告知电价调整信息。此外,他们还利用大客户到访该局大客户服务中心以及大客户经理上门走访大客户的时机,一方面宣传错峰用电政策、听取客户意见等,同时也向客户负责人介绍电价调整政策,协助他们测算电费支出“明白帐”。二是公告宣传力度大,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该局主动联系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主要新闻媒体单位,及时刊播了电价调整消息,还利用“温馨小提示”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引导客户通过节约用电、科学用电以应对电价调整。三是宣传资料更新及时,确保了与新标准执行时间同步。在重新设计和认真校核的基础上,该局所属的12个营业厅上墙资料《电价价目表》以及《用电分类、电价收费标准》宣传小册子、多媒体查询系统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更换、更新。
为确保电价分类、收费标准执行正确无误,该局一方面及时更新了用电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用电类别相应电价标准。同时,根据这次电价调整,“对全省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一律按居民住宅或非工业、普通工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的规定,新会供电局主动和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并实地调查,掌握了城乡中小学校设置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中小学校逐一对号入座,执行居民电价标准。另一方面,该局要求营业抄收核人员加强复核,重点核对电价标准和计费时段,确保电费收费无差错。
广泛、及时的沟通和宣传,对新电价政策的执行起到了“助力器”和“稳定剂”的作用。这次电价调整,用户普遍反映平静,一些用电户特别是工业用电大户也都根据用电情况和电价标准及时调整了财务计划,目前,新会供电局电费入库情况良好。(许昌永)
根据广东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全省从8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新的电价标准。调整后,新会范围内大工业、普通工业、非工业、商业用户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2分。这次电价调整,适逢迎峰度夏关键时刻,面对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高温以及台风等恶劣天气考验电网安全运行等复杂形势,新会供电局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将电价调整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了执行、服务“两到位”。他们一是沟通大客户早,让客户对电价调整“心中有数”。省物价局文件还在逐级转发运转中,该局用电营销部门就通过省物价部门互联网+站等渠道及时获取相关文件信息,并通过“95598”服务热线主动和主要用电大客户沟通联系,提前告知电价调整信息。此外,他们还利用大客户到访该局大客户服务中心以及大客户经理上门走访大客户的时机,一方面宣传错峰用电政策、听取客户意见等,同时也向客户负责人介绍电价调整政策,协助他们测算电费支出“明白帐”。二是公告宣传力度大,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该局主动联系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主要新闻媒体单位,及时刊播了电价调整消息,还利用“温馨小提示”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引导客户通过节约用电、科学用电以应对电价调整。三是宣传资料更新及时,确保了与新标准执行时间同步。在重新设计和认真校核的基础上,该局所属的12个营业厅上墙资料《电价价目表》以及《用电分类、电价收费标准》宣传小册子、多媒体查询系统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更换、更新。
为确保电价分类、收费标准执行正确无误,该局一方面及时更新了用电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用电类别相应电价标准。同时,根据这次电价调整,“对全省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一律按居民住宅或非工业、普通工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的规定,新会供电局主动和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并实地调查,掌握了城乡中小学校设置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中小学校逐一对号入座,执行居民电价标准。另一方面,该局要求营业抄收核人员加强复核,重点核对电价标准和计费时段,确保电费收费无差错。
广泛、及时的沟通和宣传,对新电价政策的执行起到了“助力器”和“稳定剂”的作用。这次电价调整,用户普遍反映平静,一些用电户特别是工业用电大户也都根据用电情况和电价标准及时调整了财务计划,目前,新会供电局电费入库情况良好。(许昌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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