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物价部门专项检查电力价格
2006-06-02 13:31:16 来源:淇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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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电力市场价格秩序,纠正、查处发、供电中存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从6月1日起,鹤壁物价部门将对我市的电力价格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电网企业不执行国家取消超发电价格政策,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各种名目和手段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严格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发电企业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及自定收费标准向用户收费等行为;农村各类用电价格不按规定价格执行,不按实际用电量向农民收费以及价外收费;农业排灌、农业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电不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对化肥生产企业用电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价格政策执行;未经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自立名目,擅自向发电企业收取调度费、上网服务费、劳务费等费用,以及向用户收取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在农网、城网改造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的规定,自立名目收费;将主营办电业务转交给附属的企业,强制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行为。
据悉,市物价检查所将分成五个检查组,同时对市电业局、淇县电业局、浚县电业局、城郊供电中心、鹤煤(集团)供电处、万和发电公司等电力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电价有问题,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电网企业不执行国家取消超发电价格政策,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各种名目和手段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严格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发电企业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及自定收费标准向用户收费等行为;农村各类用电价格不按规定价格执行,不按实际用电量向农民收费以及价外收费;农业排灌、农业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电不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对化肥生产企业用电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价格政策执行;未经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自立名目,擅自向发电企业收取调度费、上网服务费、劳务费等费用,以及向用户收取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在农网、城网改造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的规定,自立名目收费;将主营办电业务转交给附属的企业,强制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行为。
据悉,市物价检查所将分成五个检查组,同时对市电业局、淇县电业局、浚县电业局、城郊供电中心、鹤煤(集团)供电处、万和发电公司等电力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电价有问题,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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