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电力力保夏季供电
2006-06-01 08:58:42 来源:天津日报网-北方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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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记者从5月30日召开的2006年滨海电力平衡会议上了解到,经济快速增长和受未来高温气候的影响,滨海地区的用电负荷预计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从2003年―2005年滨海地区负荷平均以每年13.28万千瓦的速度增长来分析,预计2006年滨海地区最大负荷仍将发生在夏季7、8月份的空调用电高峰期,最高负荷为135万千瓦―140万千瓦,较同期增幅19.3%-23.7%,远远超过去年15%用电增长幅度。
2005年用电量数据显示,滨海地区第一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1.81%,第二产业占78.94%,第三产业占13.02%,居民生活用电占6.23%,滨海地区主要用电量在第二产业。负荷数据显示,大化、天碱、天化、大港油田、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7个35kV及以上大户用电负荷就占滨海地区总负荷的66%左右。
在滨海电力刚刚发布的《2006年电力平衡预警方案》中,明确强调有保有限原则,并最大限度地保障重点部位、居民生活用电以及高新技术和外资企业用电。
据介绍,调整后的方案突出以下几个支撑点,即电力的使用遵循“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错多少”。在电力紧缺时“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统筹兼顾,有保有限。最大限度地确保重点部位、居民生活用电、高新科技及外资等企业的用电。对工业企业实施错避峰、限电等措施,对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及照明等)采取调整温度、照度等降低负荷的措施。对国家确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企业先行控制。
据透露,为确保电网可靠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按照要求,在电网紧张时首先安排高耗能企业错峰。在用电高峰期加强检查高耗能企业,对已明确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企业强制停产,对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要求其在夏季错峰时间6月15日―9月15日期间,每日的8:00-22:00不允许生产用电。对已装有负控而不能自觉执行错峰的企业,将使用负控系统定值下调负荷。对未装负控而不能自觉执行避峰的企业,会同当地政府电力平衡监督检查小组成员进行检查,强行限电停止生产。为了在高峰期间,快速有效降下负荷,综合大电力客户的在装容量和月平均负荷数据,确定了20个35kV及以上大电力客户参加今年的错峰用电,其错峰负荷占滨海地区错峰指标的80%。
2005年用电量数据显示,滨海地区第一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1.81%,第二产业占78.94%,第三产业占13.02%,居民生活用电占6.23%,滨海地区主要用电量在第二产业。负荷数据显示,大化、天碱、天化、大港油田、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7个35kV及以上大户用电负荷就占滨海地区总负荷的66%左右。
在滨海电力刚刚发布的《2006年电力平衡预警方案》中,明确强调有保有限原则,并最大限度地保障重点部位、居民生活用电以及高新技术和外资企业用电。
据介绍,调整后的方案突出以下几个支撑点,即电力的使用遵循“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错多少”。在电力紧缺时“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统筹兼顾,有保有限。最大限度地确保重点部位、居民生活用电、高新科技及外资等企业的用电。对工业企业实施错避峰、限电等措施,对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及照明等)采取调整温度、照度等降低负荷的措施。对国家确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企业先行控制。
据透露,为确保电网可靠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按照要求,在电网紧张时首先安排高耗能企业错峰。在用电高峰期加强检查高耗能企业,对已明确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企业强制停产,对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要求其在夏季错峰时间6月15日―9月15日期间,每日的8:00-22:00不允许生产用电。对已装有负控而不能自觉执行错峰的企业,将使用负控系统定值下调负荷。对未装负控而不能自觉执行避峰的企业,会同当地政府电力平衡监督检查小组成员进行检查,强行限电停止生产。为了在高峰期间,快速有效降下负荷,综合大电力客户的在装容量和月平均负荷数据,确定了20个35kV及以上大电力客户参加今年的错峰用电,其错峰负荷占滨海地区错峰指标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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