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隐患确保春季电网安全
2006-03-14 10:17:25 来源:云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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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王天丹
本网讯 在万物复苏的春季,新一年的春耕时节又到了,而气温回暖、风干物燥的季节特点也成了引发山火的第一因素,农民烧荒、风筝扰线也成了春季电网安全的隐患。公司安监部提醒各基层运行部门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线路巡视,加大对《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春季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 山火易发,电网安全处于高危期
随着春季气温的回升,加之降雨偏少,风干物燥,春季成了山火易发的季节,特别是农民在田里烧荒引发山火,成了近年来影响春季电网安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据公司安监部的资料显示:2005年2月1日,昆明供电局因山火造成220千伏宝果Ⅰ回、Ⅱ回线两侧断路器跳闸,重合不成功。2005年2月27日,版纳局220千伏景洪变220千伏木景线102―103号塔因山火引起A相导线对地放电,致使线路两侧开关跳闸,造成版纳电网停电……从这些电网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都是发生在春季,而且都是由山火引发的,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春季电网安全隐患的重视。
● 风筝扰线,小障碍埋下大隐患
春季风大,许多人都喜欢在这个季节放风筝,可若是在电力设施附近放风筝,电线就容易被风筝线缠绕。虽然风筝线本身是绝缘体,但要是遇到下雨被淋湿后,则会变成导电体,引起电线短路。
今年2月5日,四只风筝缠绕在曲靖110千伏三小线42塔至44号塔之间的导线、架空地线上,由于风筝缠绕在高压线导线和架空地线上,遇潮后会产生线路接地或相间短路造成线路跳闸,放风筝的人如果站在距高压线较近的地方,还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幸好曲靖供电局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取下风筝,排除了隐患。
● 烧荒行为,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法
近年来,农民烧荒引发山火的事故在全国时有发生,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而许多农民却还没有意识到“烧荒”是一种违法行为。
国务院1997年1月7日修编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如果在供电线路周围乱烧荒,一旦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情节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一些农民由于对国家法律法规无知,对农田中的电网更是无视,更谈不上对电网安全重要性有多么深刻的认识,仍沿用着较传统的烧荒耕种的办法。还有些农民不顾电力设施旁的警示牌,在电力设施附近种植树木,这些树长高后,经常会牵拉到电线,造成电线断路。如果这些树木再被烧荒的火引燃,将会引起电网事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版纳局220千伏景洪变220千伏木景线事故就是由于农民烧荒引发山火,造成线路跳闸。当时4个村民在没有采取任何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放火烧荒,他们自以为火烧不到导线和铁塔,但由于风大,火焰和烟雾随风势飘至线路通道上,靠火焰近的A相导线对地放电,造成开关跳闸。如果在事前对其加强电力法规的宣传,也许就能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 提前部署,确保春季电网安全
进入春季,又到了农民烧荒耕种的时节,公司安检部提醒各基层运行部门要提高警惕,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一切事故都可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一是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政府有关部门在批准放火烧山时必须远离线路通道100米以外,并确保火不能漫延到通道下面,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二是加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法律意识。三是线路运行管理人员要让农民知道如在线路通道附近烧山,必须征得线路运行管理人员的同意。四是加强线路巡视工作,发现农民有烧荒的苗头就要及时制止,防止造成更大的险情;四是在电力设施附近设置警示牌,并随时检查警示牌是否保持在正确位置。五是与林业、消防等部门通力协作,同时呼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电网安全。
本网讯 在万物复苏的春季,新一年的春耕时节又到了,而气温回暖、风干物燥的季节特点也成了引发山火的第一因素,农民烧荒、风筝扰线也成了春季电网安全的隐患。公司安监部提醒各基层运行部门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线路巡视,加大对《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春季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 山火易发,电网安全处于高危期
随着春季气温的回升,加之降雨偏少,风干物燥,春季成了山火易发的季节,特别是农民在田里烧荒引发山火,成了近年来影响春季电网安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据公司安监部的资料显示:2005年2月1日,昆明供电局因山火造成220千伏宝果Ⅰ回、Ⅱ回线两侧断路器跳闸,重合不成功。2005年2月27日,版纳局220千伏景洪变220千伏木景线102―103号塔因山火引起A相导线对地放电,致使线路两侧开关跳闸,造成版纳电网停电……从这些电网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都是发生在春季,而且都是由山火引发的,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春季电网安全隐患的重视。
● 风筝扰线,小障碍埋下大隐患
春季风大,许多人都喜欢在这个季节放风筝,可若是在电力设施附近放风筝,电线就容易被风筝线缠绕。虽然风筝线本身是绝缘体,但要是遇到下雨被淋湿后,则会变成导电体,引起电线短路。
今年2月5日,四只风筝缠绕在曲靖110千伏三小线42塔至44号塔之间的导线、架空地线上,由于风筝缠绕在高压线导线和架空地线上,遇潮后会产生线路接地或相间短路造成线路跳闸,放风筝的人如果站在距高压线较近的地方,还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幸好曲靖供电局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取下风筝,排除了隐患。
● 烧荒行为,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法
近年来,农民烧荒引发山火的事故在全国时有发生,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而许多农民却还没有意识到“烧荒”是一种违法行为。
国务院1997年1月7日修编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如果在供电线路周围乱烧荒,一旦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情节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一些农民由于对国家法律法规无知,对农田中的电网更是无视,更谈不上对电网安全重要性有多么深刻的认识,仍沿用着较传统的烧荒耕种的办法。还有些农民不顾电力设施旁的警示牌,在电力设施附近种植树木,这些树长高后,经常会牵拉到电线,造成电线断路。如果这些树木再被烧荒的火引燃,将会引起电网事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版纳局220千伏景洪变220千伏木景线事故就是由于农民烧荒引发山火,造成线路跳闸。当时4个村民在没有采取任何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放火烧荒,他们自以为火烧不到导线和铁塔,但由于风大,火焰和烟雾随风势飘至线路通道上,靠火焰近的A相导线对地放电,造成开关跳闸。如果在事前对其加强电力法规的宣传,也许就能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 提前部署,确保春季电网安全
进入春季,又到了农民烧荒耕种的时节,公司安检部提醒各基层运行部门要提高警惕,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一切事故都可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一是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政府有关部门在批准放火烧山时必须远离线路通道100米以外,并确保火不能漫延到通道下面,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二是加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法律意识。三是线路运行管理人员要让农民知道如在线路通道附近烧山,必须征得线路运行管理人员的同意。四是加强线路巡视工作,发现农民有烧荒的苗头就要及时制止,防止造成更大的险情;四是在电力设施附近设置警示牌,并随时检查警示牌是否保持在正确位置。五是与林业、消防等部门通力协作,同时呼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电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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