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古田县供电公司 近水楼台不得月职工取消优惠电
2006-03-08 09:30:19 来源:闽东日报
A-
A+
电力18讯: 3月1日,古田县供电有限公司职工的优惠用电被取消了,供电职工用电开始按表计量收费。
长时期以来,古田县供电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电力公司都实行对本公司职工用电优惠价,即用电在80千瓦时内,按居民照明价50%付费,超过80千瓦时的部分按居民照明价收费。在开展“人民满意电业局”活动中,古田供电公司领导决定取消内部职工优惠用电做法,下达通知从3月1日起按居民标准计量收费。
(记者李仕坦报道)
长时期以来,古田县供电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电力公司都实行对本公司职工用电优惠价,即用电在80千瓦时内,按居民照明价50%付费,超过80千瓦时的部分按居民照明价收费。在开展“人民满意电业局”活动中,古田供电公司领导决定取消内部职工优惠用电做法,下达通知从3月1日起按居民标准计量收费。
(记者李仕坦报道)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