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不成 酒后找茬 跺开邻家门打伤老太太
2006-02-22 10:38:26 来源:汴梁晚报
A-
A+
电力18讯: 记者王永杰报道 昨日,75岁的老太太高若兰向本报“新闻招手停”反映,市路灯所职工穆志刚私接路灯电线供自家使用,市供电公司对其窃电行为查处后,穆志刚夜晚跺开她家的门,将她打成粉碎性骨折,她希望有关部门对凶手能依法处理。
家住公园路东街10号院3号楼的高若兰和市路灯所职工穆志刚系同楼邻居。据高若兰老人和其女儿艾志莹反映,去年11月的一天,市供电公司查窃电人员来到该院,高老太太指着穆志刚私接的电线说,这是偷电的线,你们掐线时多掐些,前两次掐线剩下的线太长,万一哪个小孩碰着了就触电了。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将穆志刚私接的电线当场掐掉。当月22日晚7时多,穆志刚酒后来到高若兰老人家门口,跺高家的门。当时,高若兰老人和年过八旬的老伴正好在家,38岁的穆志刚进屋后,将高若兰打倒在地,造成高若兰右侧坐骨粉碎性骨折。2005年12月2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高若兰所受损伤的程度为轻伤。目前,高若兰老人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大小便不能自理,不能翻身,也不能下床走路。高若兰的老伴气得生了病,也住进医院治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顺河回族区公安分局宋门关派出所对此事进行采访。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案件发生后,该所民警对此案进行了侦查。经查:2005年11月22日晚7时许,家住公园路东街10号院3号楼的市路灯所职工穆志刚酒后到邻居高若兰家中跺门,将高若兰推倒,致使高若兰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市供电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向警方证实,2005年11月的一天,他们在公园路东街10号院发现有人从路灯电线上私接电线,经过调查证实该户居民叫穆志刚。他们向其下发了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并掐断了其私接的电线。
据宋门关派出所负责人介绍,该所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穆志刚涉嫌伤害罪的事实后,依法提请顺河回族区检察院对其批捕。经顺河回族区检察院批准,目前穆志刚已被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家住公园路东街10号院3号楼的高若兰和市路灯所职工穆志刚系同楼邻居。据高若兰老人和其女儿艾志莹反映,去年11月的一天,市供电公司查窃电人员来到该院,高老太太指着穆志刚私接的电线说,这是偷电的线,你们掐线时多掐些,前两次掐线剩下的线太长,万一哪个小孩碰着了就触电了。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将穆志刚私接的电线当场掐掉。当月22日晚7时多,穆志刚酒后来到高若兰老人家门口,跺高家的门。当时,高若兰老人和年过八旬的老伴正好在家,38岁的穆志刚进屋后,将高若兰打倒在地,造成高若兰右侧坐骨粉碎性骨折。2005年12月2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高若兰所受损伤的程度为轻伤。目前,高若兰老人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大小便不能自理,不能翻身,也不能下床走路。高若兰的老伴气得生了病,也住进医院治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顺河回族区公安分局宋门关派出所对此事进行采访。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案件发生后,该所民警对此案进行了侦查。经查:2005年11月22日晚7时许,家住公园路东街10号院3号楼的市路灯所职工穆志刚酒后到邻居高若兰家中跺门,将高若兰推倒,致使高若兰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市供电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向警方证实,2005年11月的一天,他们在公园路东街10号院发现有人从路灯电线上私接电线,经过调查证实该户居民叫穆志刚。他们向其下发了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并掐断了其私接的电线。
据宋门关派出所负责人介绍,该所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穆志刚涉嫌伤害罪的事实后,依法提请顺河回族区检察院对其批捕。经顺河回族区检察院批准,目前穆志刚已被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