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企业高峰用电有望不提价 一年可为厦门企业省下6000万
2006-02-22 17:37:13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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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记者曾海林)我市昨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发布,随着我省嵩屿电厂二期等一批新建电力项目陆续投产,电力供应趋于宽裕。市经发局等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尖峰电价制度,尽可能减轻企业电费负担,预计可降低厦门市企业电费支出6000万元以上。
据介绍,省经贸委在2月9日的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今年乃至相当一段时期,可以确保全社会经济发展的用电需要,各工业企业可以放开承接订单、开足马力生产。
市经发局局长陈津介绍,我市今年供电将推进两项工作。一是协调供电部门,加快工业园区供电设施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供电优惠支持,努力向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反映,促成调整分时峰谷电价政策,建议取消尖峰电价制度,尽可能减轻企业电费负担,预计可降低厦门市企业电费支出6000万元以上。同时,要建议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研究制定供电宽松时的优惠政策。
相关数据显示,2005年全年全社会总用电量89.97亿千瓦时,比增18.5%,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55.70亿千瓦时,比增20.7%,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
由于前几年用电紧张,我市采取尖峰电价制度,在全市用电高峰时段通过提高电价来进行调节,缓解高峰时期的用电压力。
据介绍,省经贸委在2月9日的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今年乃至相当一段时期,可以确保全社会经济发展的用电需要,各工业企业可以放开承接订单、开足马力生产。
市经发局局长陈津介绍,我市今年供电将推进两项工作。一是协调供电部门,加快工业园区供电设施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供电优惠支持,努力向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反映,促成调整分时峰谷电价政策,建议取消尖峰电价制度,尽可能减轻企业电费负担,预计可降低厦门市企业电费支出6000万元以上。同时,要建议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研究制定供电宽松时的优惠政策。
相关数据显示,2005年全年全社会总用电量89.97亿千瓦时,比增18.5%,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55.70亿千瓦时,比增20.7%,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
由于前几年用电紧张,我市采取尖峰电价制度,在全市用电高峰时段通过提高电价来进行调节,缓解高峰时期的用电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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