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职业改表窃电者的末路
2006-02-21 17:32:13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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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张卉
“滕某的判决书下来了!”2月16日一大早,武昌供电公司保卫科长张国军的电话,让记者感受到了他兴奋的心情。
办案民警和黄鹤楼营业所联合执法专班的同志聚到一块,向前来采访的各媒体记者回放案件经过……
2005年7月8日早上6点,天已大亮,早起的人们已让世界喧闹起来,此时一辆黑色小车缓缓停到了武昌白沙洲纱厂门口一处荒草堆的后面。
车上的人透过车窗从杂草缝隙中死死盯着百米处的电表箱。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车外更喧闹了,车里却只听到冷气丝丝作响。难道举报线索有误?
11:05,一精干的中年男子骑着豪华船型摩托车围着表位溜了好几圈,黄鹤楼供电营业所的李强把手伸向了车门,“再等等,让他下手,抓现行!”办案警官按往了李强的手。
摩托车又溜了一圈,中年男子四处张望了一会,下车走向电表箱,电表箱被打开了,男子拿出了工具,不一会,他合上表箱,准备走人。
“站住!”说时迟那时快,黑色小车里的人动若脱兔,冲到表位前。听到断喝,男子呆滞在原地……
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李强仍感自豪。“当时就像拍警匪片,我感觉自己就像男主角。”
“我们亮明身份后,他就不停地说我不想坐牢,你们罚钱吧。”“我们打开他摩托车后备箱时,我的天!那工具,比供电职工的还齐全。连封铅都一应俱全。”
张国军向记者展示了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滕某于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间,先后蹿至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中山路、三角路、武珞路等地的居民区,受任某、蒋某等7家用户的要求,帮其非法改装电表,使电表转速变慢,从而窃取国家电能。经检定,被告人滕某从上述七家用电户中共收取改表费人民币2700元。所盗窃电能共计价值人民币1320.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滕某通过帮人改装电表的方式秘密窃取国家电能,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盗窃罪。判决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没收2700元的非法所得。
“这是武汉市至今被判刑的第二个职业改表窃电者,一定要刹住这股歪风!”武昌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郑启彬介绍,“去年武昌供电公司因窃电而损失的电量有1.53亿千瓦时,占全年供电量的6.4%。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千多万。去年一年我们共查处了1390户窃电户,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就要查处4户窃电。现在说窃电事关供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绝不是危言耸听。”
武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雷云说:“窃电者受利益驱动,不择手段盗窃电能,从近几年我们查获的窃电案例来看,窃电方式由过去常见的几种发展到现在的20多种。很多人都认为偷电就是占点小便宜,抓到罚点钱就了事。其实窃电达到一定金额就是犯罪,将按盗窃罪处罚。依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将是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的重要形式。”
“滕某的判决书下来了!”2月16日一大早,武昌供电公司保卫科长张国军的电话,让记者感受到了他兴奋的心情。
办案民警和黄鹤楼营业所联合执法专班的同志聚到一块,向前来采访的各媒体记者回放案件经过……
2005年7月8日早上6点,天已大亮,早起的人们已让世界喧闹起来,此时一辆黑色小车缓缓停到了武昌白沙洲纱厂门口一处荒草堆的后面。
车上的人透过车窗从杂草缝隙中死死盯着百米处的电表箱。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车外更喧闹了,车里却只听到冷气丝丝作响。难道举报线索有误?
11:05,一精干的中年男子骑着豪华船型摩托车围着表位溜了好几圈,黄鹤楼供电营业所的李强把手伸向了车门,“再等等,让他下手,抓现行!”办案警官按往了李强的手。
摩托车又溜了一圈,中年男子四处张望了一会,下车走向电表箱,电表箱被打开了,男子拿出了工具,不一会,他合上表箱,准备走人。
“站住!”说时迟那时快,黑色小车里的人动若脱兔,冲到表位前。听到断喝,男子呆滞在原地……
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李强仍感自豪。“当时就像拍警匪片,我感觉自己就像男主角。”
“我们亮明身份后,他就不停地说我不想坐牢,你们罚钱吧。”“我们打开他摩托车后备箱时,我的天!那工具,比供电职工的还齐全。连封铅都一应俱全。”
张国军向记者展示了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滕某于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间,先后蹿至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中山路、三角路、武珞路等地的居民区,受任某、蒋某等7家用户的要求,帮其非法改装电表,使电表转速变慢,从而窃取国家电能。经检定,被告人滕某从上述七家用电户中共收取改表费人民币2700元。所盗窃电能共计价值人民币1320.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滕某通过帮人改装电表的方式秘密窃取国家电能,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盗窃罪。判决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没收2700元的非法所得。
“这是武汉市至今被判刑的第二个职业改表窃电者,一定要刹住这股歪风!”武昌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郑启彬介绍,“去年武昌供电公司因窃电而损失的电量有1.53亿千瓦时,占全年供电量的6.4%。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千多万。去年一年我们共查处了1390户窃电户,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就要查处4户窃电。现在说窃电事关供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绝不是危言耸听。”
武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雷云说:“窃电者受利益驱动,不择手段盗窃电能,从近几年我们查获的窃电案例来看,窃电方式由过去常见的几种发展到现在的20多种。很多人都认为偷电就是占点小便宜,抓到罚点钱就了事。其实窃电达到一定金额就是犯罪,将按盗窃罪处罚。依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将是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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