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分县(市)新增大工业电价下调
2006-02-17 08:32:29 来源:河南电力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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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记者 赵磊)记者2月13日获悉,从今年起,汝州等25个县(市)新增大工业项目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6元。
日前,省发改委下发《关于部分县(市)新增大工业生产用电价格的通知》,批准新增汝州等25个县(市)为缩小县(市)大工业用电价格差试点县(市),新增大工业项目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6元。
省发改委批准新增的25个县(市)为:汝州、孟津、中牟、修武、温县、武陟、禹州、正阳、长葛、新野、西峡、杞县、通许、开封、兰考、延津、获嘉、汤阴、长垣、新安、封丘、汝阳、虞城、内黄、方城。
具体规定是:县内存量企业大工业用电价格不变,仍按趸售县销售电价表执行;今年1月1日起建成并开始用电的新增大工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用电价格在趸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6元。
日前,省发改委下发《关于部分县(市)新增大工业生产用电价格的通知》,批准新增汝州等25个县(市)为缩小县(市)大工业用电价格差试点县(市),新增大工业项目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6元。
省发改委批准新增的25个县(市)为:汝州、孟津、中牟、修武、温县、武陟、禹州、正阳、长葛、新野、西峡、杞县、通许、开封、兰考、延津、获嘉、汤阴、长垣、新安、封丘、汝阳、虞城、内黄、方城。
具体规定是:县内存量企业大工业用电价格不变,仍按趸售县销售电价表执行;今年1月1日起建成并开始用电的新增大工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用电价格在趸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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