砝码加重 昌吉局连发三道“管理令”
2006-02-14 12:21:18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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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年来,新疆昌吉电业局一直强调精细化管理,1月份,该局将原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和延伸,又连出三项新的管理规定,分别为《关于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昌吉电业局会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要求佩戴工牌的通知》,对该局中层干部外出、会议管理及职工劳动纪律提出了更严、更细的要求。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昌吉电业局干部队伍的规范管理,增强中层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准确掌握中层干部在岗、流动及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方面的情况,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该局对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作了详细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各种因工因私外出事项。尤其在各类节假日安全保电工作期间,除该局规定的外派出差人员,各单位党政领导一般不得外出,在外地召开的工作会议或其他差旅活动可委派他人参加。同时要求严格履行外出请假程序,各单位、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无论何种原因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程序,严格按照《昌吉电业局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另外,还加强了考核,要求中层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请假管理制度,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提出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
对于以昌吉电业局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就会场纪律的管理、会场的布置、会议决议的落实等方面,该局对各主办会议的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会议迟到或旷到人员,和开会期间未按规定关闭手机的人员或在会场进出的人员,将进行严格考核;通知对会标的悬挂、参会人员座签的摆放、会场室温的调节、音响设备的调试以及茶水供应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昌吉电业局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该局要求局机关各部室员工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工作期间佩戴工牌,并要求各部室负责人认真落实监督。通知明确规定,如在工作期间发现违反规定者,参照《昌吉电业局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中“其他规定”第八条,每次扣罚100元。通知还要求员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牌。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员工,须将本人原岗位工牌交该局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新入局员工到该局人力资源部领取工牌。局属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通过一系列管理规定的出台,昌吉电业局各项管理将更细化、更规范化,为该局创一流供电企业打下基础。(孙艺)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昌吉电业局干部队伍的规范管理,增强中层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准确掌握中层干部在岗、流动及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方面的情况,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该局对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作了详细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各种因工因私外出事项。尤其在各类节假日安全保电工作期间,除该局规定的外派出差人员,各单位党政领导一般不得外出,在外地召开的工作会议或其他差旅活动可委派他人参加。同时要求严格履行外出请假程序,各单位、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无论何种原因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程序,严格按照《昌吉电业局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另外,还加强了考核,要求中层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请假管理制度,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提出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
对于以昌吉电业局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就会场纪律的管理、会场的布置、会议决议的落实等方面,该局对各主办会议的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会议迟到或旷到人员,和开会期间未按规定关闭手机的人员或在会场进出的人员,将进行严格考核;通知对会标的悬挂、参会人员座签的摆放、会场室温的调节、音响设备的调试以及茶水供应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昌吉电业局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该局要求局机关各部室员工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工作期间佩戴工牌,并要求各部室负责人认真落实监督。通知明确规定,如在工作期间发现违反规定者,参照《昌吉电业局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中“其他规定”第八条,每次扣罚100元。通知还要求员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牌。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员工,须将本人原岗位工牌交该局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新入局员工到该局人力资源部领取工牌。局属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通过一系列管理规定的出台,昌吉电业局各项管理将更细化、更规范化,为该局创一流供电企业打下基础。(孙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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