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月28日前完成各项措施 春节可放心用电
2006-01-23 11:50:41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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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电单位应在1月28日12:00前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 通讯员吴东升)记者昨日从省电力调通中心获悉,春节期间,全省各地区供电单位将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居民的生活用电。
据了解,春节期间(1月29至31日,初一至初三)为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的电网二级保电特殊时期。省电力调通中心特制定电网安全运行方案要求,全省各发、供电单位应在1月28日12:00前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使设备处于运行或健康的备用状态;保证对重点保电对象的供电,应特别注意保证对市政、医院、新闻媒体、民航、交通运输、通信机站的可靠供电。
另悉,春节保电期间,福建电网将与华东电网联网运行,留用充足的备用容量。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 通讯员吴东升)记者昨日从省电力调通中心获悉,春节期间,全省各地区供电单位将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居民的生活用电。
据了解,春节期间(1月29至31日,初一至初三)为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的电网二级保电特殊时期。省电力调通中心特制定电网安全运行方案要求,全省各发、供电单位应在1月28日12:00前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使设备处于运行或健康的备用状态;保证对重点保电对象的供电,应特别注意保证对市政、医院、新闻媒体、民航、交通运输、通信机站的可靠供电。
另悉,春节保电期间,福建电网将与华东电网联网运行,留用充足的备用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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