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硬措施:恶意欠电费者限电时首先拉闸
2005-11-07 08:56:07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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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通讯员长江报道:按时缴纳电费、用电信誉好的客户,给予用电优惠;信誉差、恶意拖欠电费的,拉闸限电时首先排定……为制止电费拖欠,武汉日前出台硬措施。
据介绍,截至9月,武汉市电力用户历年拖欠电费总额已高达1.08亿元,严重影响了电网改造和建设的投入。拖欠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倒闭及个别用户拒缴电费等。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通知》,武汉出台了硬举措,首先是推行电力用户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电力紧张时段,等级低的用户拉闸限电被列为第一序列。其次,对拒不履行欠费归还协议、恶意拖欠电费的企事业单位,必要时对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采取强制划账方式归还所欠电费。
据悉,有关举措还包括:已关停倒闭尚未办理正式破产手续的企业,应出具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关停倒闭证明,以利供电部门清产核资;停产倒闭并中止供电的企业申请恢复供电时,须缴清电费或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供电;对仍在生产或用电的欠费企业,须于今年11月与供电公司签订历年欠费还款协议,按月分期偿还。
据介绍,截至9月,武汉市电力用户历年拖欠电费总额已高达1.08亿元,严重影响了电网改造和建设的投入。拖欠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倒闭及个别用户拒缴电费等。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通知》,武汉出台了硬举措,首先是推行电力用户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电力紧张时段,等级低的用户拉闸限电被列为第一序列。其次,对拒不履行欠费归还协议、恶意拖欠电费的企事业单位,必要时对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采取强制划账方式归还所欠电费。
据悉,有关举措还包括:已关停倒闭尚未办理正式破产手续的企业,应出具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关停倒闭证明,以利供电部门清产核资;停产倒闭并中止供电的企业申请恢复供电时,须缴清电费或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供电;对仍在生产或用电的欠费企业,须于今年11月与供电公司签订历年欠费还款协议,按月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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