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蚕”攻坚 厦门电业局催收电费2500万
2005-11-08 17:32:29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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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一说起催费,许多催费人员就脱口而出:“催费难啊!”面对这只“难”路虎,今年7月,厦门局专门成立了一支针对催费难点进行攻坚克难的队伍――“金蚕队”,他们和该局催费班的成员们一起,充分发挥“三千精神”,创新工作思路,苦干加巧干,截止到10月31日,四个月共催收欠费约2532.9万元,取得了显著的战果。
外联内促紧追不舍
03年9月1日,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部分物业公司撤销了《电费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协议》,采取实收实缴的缴费方式,给电费催缴工作增加了难度。该局积极争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今年10月14日,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物价局、厦门电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实行用电统一抄表收费到户的通知》,并提供物业小区收费四种模式供选择,旨在突破居民住宅物业小区欠费收费难题。针对拆迁户催费难问题,该局抄表公司加强与拆迁公司等单位的联系,畅通欠费户详细资料的信息渠道,并通过拆迁公司的“牵线搭桥”,充分利用发放拆迁补偿金的有利时机,加大对拆迁户的催收力度。对内,该局抄表公司加强与局内部业扩部门的信息交流,在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誉不良项目的跟踪追击。如,厦门联丰商城已欠费五万多元,该局多次催缴仍没有收回电费。不久前楼盘由于建设质量出问题,不得不推倒重建,开发商又重新前来申请新装用电。抄表公司从该局业扩部门获悉情况后,主动出击与开发商进行周旋,最终顺利回收了电费。
量体裁衣特色催费
面对形形色色的欠费户,该局抄表人员充分发挥“三千精神”,并根据不同特点,量体裁衣,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特色催费”。家住厦门五通岚头社的蔡某某是一户养虾户,拖欠了三万多元的电费。在多次催费未果的情况下,该局考虑到养虾停电时间不能过长的特点,没有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停电,而是采取只停电一天,让其启用自备发电机的做法,过后,又再次上门,不厌其烦地与蔡秋贵进行了思想沟通,向其讲明“电是商品,用电是消费行为”的道理,最终这位“钉子户”被催费人员的精神打动了,与该局签订了分期还款的协议,并表示将认真履行协议条款,按期分次交完电费。
公证催费出奇制胜
以情感人,以法服人,依法办事。针对有些客户采用躲避等手段恶意欠费,该局抄表公司就公事公办,应用公证催费、公证拆表、签订经公证赋有强制执行的《交费协议》等手段,提高“钉子户”欠费回收率。厦门有一家较大规模的物业管理公司,截止今年8月31日,已向所辖物业小区业主代收电费106万元,但并没有缴交给电业局。在催费未果的情况下,9月份,该局抄表公司会同厦门市公证处前往该公司,协商还款计划。在法律效力的威慑下,该物业公司同意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经过一天半的据理力争,双方签订了经公证赋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还款协议》。9月30日,该物业公司如数缴交了所欠电费。据不完全统计,四个月来共采取公证方法催费330户,催回电费164.9万元,公证催费发挥了显著威力。
该公司叶经理还介绍说,对于一些长期欠费,通过日常的催费、欠费停电的手段进行欠费催讨,少数客户私自送电后仍然未能缴交欠费的,就通过联合公证部门,对这些长期欠费客户展开公证拆表行动。在法律效力的威慑下,大部分客户立即交费或表示尽快缴费,并有多位客户现场写下了限期缴款保证书。图为公证停电现场。(林丽雅/文 庄奕悍/摄)
外联内促紧追不舍
03年9月1日,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部分物业公司撤销了《电费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协议》,采取实收实缴的缴费方式,给电费催缴工作增加了难度。该局积极争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今年10月14日,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物价局、厦门电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实行用电统一抄表收费到户的通知》,并提供物业小区收费四种模式供选择,旨在突破居民住宅物业小区欠费收费难题。针对拆迁户催费难问题,该局抄表公司加强与拆迁公司等单位的联系,畅通欠费户详细资料的信息渠道,并通过拆迁公司的“牵线搭桥”,充分利用发放拆迁补偿金的有利时机,加大对拆迁户的催收力度。对内,该局抄表公司加强与局内部业扩部门的信息交流,在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誉不良项目的跟踪追击。如,厦门联丰商城已欠费五万多元,该局多次催缴仍没有收回电费。不久前楼盘由于建设质量出问题,不得不推倒重建,开发商又重新前来申请新装用电。抄表公司从该局业扩部门获悉情况后,主动出击与开发商进行周旋,最终顺利回收了电费。
量体裁衣特色催费
面对形形色色的欠费户,该局抄表人员充分发挥“三千精神”,并根据不同特点,量体裁衣,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特色催费”。家住厦门五通岚头社的蔡某某是一户养虾户,拖欠了三万多元的电费。在多次催费未果的情况下,该局考虑到养虾停电时间不能过长的特点,没有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停电,而是采取只停电一天,让其启用自备发电机的做法,过后,又再次上门,不厌其烦地与蔡秋贵进行了思想沟通,向其讲明“电是商品,用电是消费行为”的道理,最终这位“钉子户”被催费人员的精神打动了,与该局签订了分期还款的协议,并表示将认真履行协议条款,按期分次交完电费。
公证催费出奇制胜
以情感人,以法服人,依法办事。针对有些客户采用躲避等手段恶意欠费,该局抄表公司就公事公办,应用公证催费、公证拆表、签订经公证赋有强制执行的《交费协议》等手段,提高“钉子户”欠费回收率。厦门有一家较大规模的物业管理公司,截止今年8月31日,已向所辖物业小区业主代收电费106万元,但并没有缴交给电业局。在催费未果的情况下,9月份,该局抄表公司会同厦门市公证处前往该公司,协商还款计划。在法律效力的威慑下,该物业公司同意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经过一天半的据理力争,双方签订了经公证赋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还款协议》。9月30日,该物业公司如数缴交了所欠电费。据不完全统计,四个月来共采取公证方法催费330户,催回电费164.9万元,公证催费发挥了显著威力。
该公司叶经理还介绍说,对于一些长期欠费,通过日常的催费、欠费停电的手段进行欠费催讨,少数客户私自送电后仍然未能缴交欠费的,就通过联合公证部门,对这些长期欠费客户展开公证拆表行动。在法律效力的威慑下,大部分客户立即交费或表示尽快缴费,并有多位客户现场写下了限期缴款保证书。图为公证停电现场。(林丽雅/文 庄奕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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