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25台变压器 十堰5农民被判刑
2008-08-06 16:01: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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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看铜材走俏,5位农民便心生邪念,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盗窃变压器(铜芯)25台。近日,十堰市郧西县法院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3至13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据了解,郧县大柳乡农民任某某,与郧西县城关镇农民张某、王某、郑某、叶某等5人,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间,先后窜至郧西县、郧县、竹山县、竹溪县城关、部分乡镇及高速公路修建工地,作案20余起,盗窃闲置变压器(铜芯)20台。屡屡得手尝到甜头后,他们更加疯狂,于2007年10月潜至陕西省商南县,作案3起,盗窃正在使用的变压器(铜芯)5台,造成部分村组断电近一个月。据公安机关调查,任某某等人作案共计23起,盗窃变压器(铜芯)25台,造成损失20余万元。
郧西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中“盗窃电力设备,没有危及公共安全,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照盗窃罪等犯罪处理”的解释,因无证据证实四被告人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造成了人畜损害伤亡或影响教学、科研等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只是影响了部分村组断电近一个月,不认定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对贺某,郧西县法院以其明知所盗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罚金15000元。
据了解,郧县大柳乡农民任某某,与郧西县城关镇农民张某、王某、郑某、叶某等5人,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间,先后窜至郧西县、郧县、竹山县、竹溪县城关、部分乡镇及高速公路修建工地,作案20余起,盗窃闲置变压器(铜芯)20台。屡屡得手尝到甜头后,他们更加疯狂,于2007年10月潜至陕西省商南县,作案3起,盗窃正在使用的变压器(铜芯)5台,造成部分村组断电近一个月。据公安机关调查,任某某等人作案共计23起,盗窃变压器(铜芯)25台,造成损失20余万元。
郧西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中“盗窃电力设备,没有危及公共安全,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照盗窃罪等犯罪处理”的解释,因无证据证实四被告人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造成了人畜损害伤亡或影响教学、科研等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只是影响了部分村组断电近一个月,不认定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对贺某,郧西县法院以其明知所盗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罚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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