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两名电缆大盗获九年重判
2008-09-10 14:02: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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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通讯员邱建军 李英报道 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破坏电力设施罪,数罪并罚分别对被告人王某书、王某明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八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0元。
经查,被告人王某书和王某明2006年以来多次通过盗窃电缆,破坏电力设施,谋取不义之财。2006年11月22日晚,被告人王某书窜到武平县平川镇南门大桥下,将武平县供电有限公司正在安装的电力电缆线10.6米盗走,将铜芯卖给一废品收购店,得款1000余元。今年3月8日和18日的晚上,王某书伙同被告人王某明,经事先踩点,窜到武平县十方工业园区主干道南侧分别盗走刚铺设好的路灯电缆线260米和480米,将铜线卖给废品收购店,得款3700元和7450元。另外,两被告人还分别于2006年12月和今年元宵节前后,三次窜到上杭县城李家坪大桥和上杭县城环城路,盗走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电缆线460余米。
今年3月份,武平供电公司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通过分析案情特点,走访案发现场周围居民,逐个排查销赃渠道,蹲点守候等手段展开调查。经过缜密侦查,在获取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至此,2名电缆大盗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经查,被告人王某书和王某明2006年以来多次通过盗窃电缆,破坏电力设施,谋取不义之财。2006年11月22日晚,被告人王某书窜到武平县平川镇南门大桥下,将武平县供电有限公司正在安装的电力电缆线10.6米盗走,将铜芯卖给一废品收购店,得款1000余元。今年3月8日和18日的晚上,王某书伙同被告人王某明,经事先踩点,窜到武平县十方工业园区主干道南侧分别盗走刚铺设好的路灯电缆线260米和480米,将铜线卖给废品收购店,得款3700元和7450元。另外,两被告人还分别于2006年12月和今年元宵节前后,三次窜到上杭县城李家坪大桥和上杭县城环城路,盗走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电缆线460余米。
今年3月份,武平供电公司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通过分析案情特点,走访案发现场周围居民,逐个排查销赃渠道,蹲点守候等手段展开调查。经过缜密侦查,在获取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至此,2名电缆大盗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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