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割电缆近十次 九人团伙获重刑
2008-05-26 16:33: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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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张东超
本网讯 通讯员 张东超 张楠 报道 2008年5月21日,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对一流窜作案盗割电缆近十次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九被告人相应刑罚。其中被告人王虎获最高刑期六年,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曹伟洋、李克获第二高刑期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田欢等五人则获得较低刑期,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期间,被告人王虎、曹伟洋、李克、兀某(未满十八周岁)、田欢、刘璀瑶、邢海亮、邢鹏勃、王海林九人(除兀某为90年生外,其余均为80后――年龄最大的也只是86年8月生,农民)结伙或部分结伙,携带作案工具,分别窜至三门峡西火电厂、陕县大营镇五原村、陕县大营镇峪里村、灵宝市大王镇等地,作案十次,共盗窃521米电缆电话线、两根不锈钢钢管(赃物总价值达2603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璀瑶、邢鹏勃、邢海亮有自首情节,被告人王虎有立功情节,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兀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前罪之缓刑予以撤销,与本案之罪数罪并罚;被告人兀某、田欢、刘璀瑶、邢海亮、邢鹏勃、王海林积极退赔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全部案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陕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案外思考
80后犯罪、年轻人犯罪,一个沉重的话题。本案中九名年轻人20岁左右就犯罪,不能不再次敲响警钟。家庭教育的奠基,学校教育的塑造,社会教育的合拍,都是不变的主题。但具体措施需要我们去探索,实际效果需要我们去追求。当然,学校教育应该是重点,有句哲言就是最好的诠释:“多建造一座学校,就会少建十座监狱。”
本网讯 通讯员 张东超 张楠 报道 2008年5月21日,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对一流窜作案盗割电缆近十次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九被告人相应刑罚。其中被告人王虎获最高刑期六年,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曹伟洋、李克获第二高刑期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田欢等五人则获得较低刑期,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期间,被告人王虎、曹伟洋、李克、兀某(未满十八周岁)、田欢、刘璀瑶、邢海亮、邢鹏勃、王海林九人(除兀某为90年生外,其余均为80后――年龄最大的也只是86年8月生,农民)结伙或部分结伙,携带作案工具,分别窜至三门峡西火电厂、陕县大营镇五原村、陕县大营镇峪里村、灵宝市大王镇等地,作案十次,共盗窃521米电缆电话线、两根不锈钢钢管(赃物总价值达2603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璀瑶、邢鹏勃、邢海亮有自首情节,被告人王虎有立功情节,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兀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前罪之缓刑予以撤销,与本案之罪数罪并罚;被告人兀某、田欢、刘璀瑶、邢海亮、邢鹏勃、王海林积极退赔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全部案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陕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案外思考
80后犯罪、年轻人犯罪,一个沉重的话题。本案中九名年轻人20岁左右就犯罪,不能不再次敲响警钟。家庭教育的奠基,学校教育的塑造,社会教育的合拍,都是不变的主题。但具体措施需要我们去探索,实际效果需要我们去追求。当然,学校教育应该是重点,有句哲言就是最好的诠释:“多建造一座学校,就会少建十座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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