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供电公司警电联动合奏电网安全强音
2007-12-10 13:45: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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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年夏季以来,十堰市警企联动全力攻坚,破获了一批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截至目前,继破获城区6少年盗割电力电缆案后,又一举打掉了三个特大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团伙,破案225起(含往年积案),打击处理41人,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267家,查处违法收购点14家,处理违法收购人员27名。
电力设施屡遭破坏
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公布了《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重则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输变电设施和农用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不是一种普通的盗窃行为,而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但由于受利益驱使,不少犯罪分子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胆大妄为,不惜铤而走险,顶风作案,偷盗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偷盗铁塔附件、农用电线、变压器铜芯等破坏电力设备的案件至所以屡屡发生,主要由于大部分输电铁塔和输电线路都架设在高山和农田中,这些电力设备便往往成了犯罪分子最容易得手的对象,让人防不胜防。其次是销赃“畅通”,堵塞困难。被盗的电力设施均以废铁、废铝、废铜的价格流向不法地下废品收购点,然后再被转卖到各类小熔炼厂。另外,作案手段更加疯狂多变。作案人数也由一、二个人的小偷小摸变为团伙作案手段多样也成为新的特点。今年1至7月份,十堰市共计发生破坏正在运行中的电缆、架空导线、变压器、铁塔塔材等电力设施案件71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10多万元。而电网企业抢修、社会承受的损失,更是个难以估量的数字。对电网企业来讲,因此造成的停电影响,使社会对供电企业的误解而产生的巨大负面效应,远远超过了直接经济损失。
多措并举源头治理
为更加有效地遏止和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行为,十堰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通过抓组织建设,夯实了电保工作基础;通过抓宣传氛围营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电保意识;通过抓打击重防范,有效遏制了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通过抓基层树典型,将争创“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工作推向高潮。积极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整体防控水平。加强公司电力设施保护体系建设,十堰供电公司经过对近年来电力设施损坏和被盗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成立由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和党员组成电力设施保护特巡队,针对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夜间拉网式巡防。注重内部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系统内部市、县、乡(镇)、村四级护电网络。建立完善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实行电力设施保护属地化管理,开展创建“放心线路通道”建设,建立“乡(镇)、公安派出所包片、村组包面、农户包点”三级联防机制。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提高快速出警反应能力,为案件侦破奠定良好基础。加强对专职巡线员的管理,大力开展群众护线工作,对能及时发现、举报、制止重大隐患的或有特殊贡献者分别给予100―3000元不等的奖励,调动群众积极性,提高防护功能,强化综合防御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护电意识。通过户外广告牌、移动宣传工具和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站等多种载体,积极向社会宣传电力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护电意识。采取向客户发联系卡,告客户书,发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用品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宣传面,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巡线护线活动,提高社会大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共同营造出群防群治的态势,形成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共同护线、人人有责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软硬件投入,提高设备自身防护能力。积极探索采用新的防盗技术与设施,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系数,预防和减少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生。
采取“警电联动、合署办公”的方式,成立公安电力警务室,快速、有效地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有案必查,有案必破,不给犯罪分子轻松作案的机会。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物品收购点,坚决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进入冬季以来,十堰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与治安支队、十堰市废旧金属收购业行业协会等联手,开展为期15天的整治废旧金属收购业行动,成效显著。电力警务室把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督促、检查、指导和配合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为主要内容的“三电”严打专项行动中,通过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整治废旧金属收购业,有效地遏制住了案件高发势头。据初步统计,十堰市今年发案76起、破案225起(含往年积案),打击处理41人,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267家,查处违法收购点14家,处理违法收购人员27名。
电力设施屡遭破坏
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公布了《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重则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输变电设施和农用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不是一种普通的盗窃行为,而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但由于受利益驱使,不少犯罪分子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胆大妄为,不惜铤而走险,顶风作案,偷盗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偷盗铁塔附件、农用电线、变压器铜芯等破坏电力设备的案件至所以屡屡发生,主要由于大部分输电铁塔和输电线路都架设在高山和农田中,这些电力设备便往往成了犯罪分子最容易得手的对象,让人防不胜防。其次是销赃“畅通”,堵塞困难。被盗的电力设施均以废铁、废铝、废铜的价格流向不法地下废品收购点,然后再被转卖到各类小熔炼厂。另外,作案手段更加疯狂多变。作案人数也由一、二个人的小偷小摸变为团伙作案手段多样也成为新的特点。今年1至7月份,十堰市共计发生破坏正在运行中的电缆、架空导线、变压器、铁塔塔材等电力设施案件71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10多万元。而电网企业抢修、社会承受的损失,更是个难以估量的数字。对电网企业来讲,因此造成的停电影响,使社会对供电企业的误解而产生的巨大负面效应,远远超过了直接经济损失。
多措并举源头治理
为更加有效地遏止和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行为,十堰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通过抓组织建设,夯实了电保工作基础;通过抓宣传氛围营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电保意识;通过抓打击重防范,有效遏制了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通过抓基层树典型,将争创“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工作推向高潮。积极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整体防控水平。加强公司电力设施保护体系建设,十堰供电公司经过对近年来电力设施损坏和被盗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成立由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和党员组成电力设施保护特巡队,针对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夜间拉网式巡防。注重内部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系统内部市、县、乡(镇)、村四级护电网络。建立完善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实行电力设施保护属地化管理,开展创建“放心线路通道”建设,建立“乡(镇)、公安派出所包片、村组包面、农户包点”三级联防机制。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提高快速出警反应能力,为案件侦破奠定良好基础。加强对专职巡线员的管理,大力开展群众护线工作,对能及时发现、举报、制止重大隐患的或有特殊贡献者分别给予100―3000元不等的奖励,调动群众积极性,提高防护功能,强化综合防御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护电意识。通过户外广告牌、移动宣传工具和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站等多种载体,积极向社会宣传电力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护电意识。采取向客户发联系卡,告客户书,发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用品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宣传面,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巡线护线活动,提高社会大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共同营造出群防群治的态势,形成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共同护线、人人有责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软硬件投入,提高设备自身防护能力。积极探索采用新的防盗技术与设施,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系数,预防和减少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生。
采取“警电联动、合署办公”的方式,成立公安电力警务室,快速、有效地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有案必查,有案必破,不给犯罪分子轻松作案的机会。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物品收购点,坚决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进入冬季以来,十堰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与治安支队、十堰市废旧金属收购业行业协会等联手,开展为期15天的整治废旧金属收购业行动,成效显著。电力警务室把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督促、检查、指导和配合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为主要内容的“三电”严打专项行动中,通过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整治废旧金属收购业,有效地遏制住了案件高发势头。据初步统计,十堰市今年发案76起、破案225起(含往年积案),打击处理41人,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267家,查处违法收购点14家,处理违法收购人员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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