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重判盗窃电力设施团伙
2007-10-09 10:00: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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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日前,浙江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伙盗窃电力设施犯罪团伙进行宣判,5名犯罪分子被重判,分别获得了14年6个月到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近年来,平阳县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大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严重影响了工农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用电秩序。针对当前电力市场治安问题突出的严峻形势,平阳县供电局坚持警企联手,依法治电,加强和公安部门的沟通协商,畅通信息通报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配合作战,从重、从严、从快排查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电违法犯罪突出、发案率上升的地区,他们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找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强的打击和防范措施,切实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到2006年间,河南籍犯罪嫌疑人尹兵、章恩玲、李东岭、黄兴豹、李俊忠在平阳县境内多次结伙实施盗窃变电所内的母线铜排、电缆、铜芯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价值人民币20多万元。去年9月份,平阳县公安局鳌江刑侦中队一举抓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尹兵、章恩玲、李东岭、黄兴豹、李俊忠等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现已经平阳县人民法院宣判:判处被告尹兵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章恩玲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李东岭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黄兴豹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李俊忠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陈小敏)
近年来,平阳县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大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严重影响了工农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用电秩序。针对当前电力市场治安问题突出的严峻形势,平阳县供电局坚持警企联手,依法治电,加强和公安部门的沟通协商,畅通信息通报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配合作战,从重、从严、从快排查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电违法犯罪突出、发案率上升的地区,他们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找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强的打击和防范措施,切实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到2006年间,河南籍犯罪嫌疑人尹兵、章恩玲、李东岭、黄兴豹、李俊忠在平阳县境内多次结伙实施盗窃变电所内的母线铜排、电缆、铜芯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价值人民币20多万元。去年9月份,平阳县公安局鳌江刑侦中队一举抓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尹兵、章恩玲、李东岭、黄兴豹、李俊忠等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现已经平阳县人民法院宣判:判处被告尹兵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章恩玲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李东岭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黄兴豹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李俊忠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陈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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